按照《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州市制造业优势特色企业重点培育行动计划>的通知》(泸市府办规〔2022〕10号,以下简称“行动计划”)要求,全市拟遴选60户制造业优势特色企业进行重点培育。请在前期摸排基础上,对照条件择优推荐辖区范围内企业。现就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制造业优势特色企业分为“贡嘎培优”“专精特新”和储备企业3个类别,申报对象为在泸州市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登记,连续经营1年及以上,发展战略清晰,有健全的企业管理制度、经营管理团队,生产经营状况良好,属于全市7大重点工业产业生态链领域的制造业企业。
(一)“贡嘎培优”市级联动培育企业。
1.具备资源消耗少、环境影响小、科技含量高、产出效益好、发展可持续等优势。
2.原则上2020年企业营业收入达到8亿元,到2025年能够增长80%及以上;2020年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比达到1%,到2025年能够达到3%或增长50%及以上。
3.处于产业生态链核心优势地位,对产业链资源配置、技术产品创新、产业生态构建、健全和壮大产业体系具有头部领航作用。
(二)省级“专精特新”重点企业。
1.已被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认定为省级“专精特新”企业。
2.原则上2021年企业营业收入达到1亿元,到2025年能够增长60%;2021年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比达到3%,到2025年能够达到5%或增长50%及以上。
3.在产品、技术、管理、模式等方面创新能力强、专注细分市场、成长型好,有潜力成长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或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
(三)储备企业。
1.具有良好成长性,能够在一年期内快速成长为“贡嘎培优”市级联动培育企业或省级“专精特新”重点企业。
2.处于7大产业生态链核心关键位置,对填补产业生态链缺失环节、增强产业生态整体竞争力、构建完整稳定的产业生态链条具有重要支撑作用。
以上企业均要求近3年以来未发生过重特大环境、安全生产、质量等事故(事件),无严重失信等行为。
二、申报及认定程序
(一)本着企业自愿申报原则,由各区县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对照申报条件,组织、指导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申报,并对申报材料及有关数据审核把关后,推荐至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职能单位、行业专家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形成泸州市制造业优势特色企业拟定名单,在门户网站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三)经公示无异议,报经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对企业名单予以发布,并支持纳入名单企业按规定享受国家、省、市相关扶持政策(同类型政策不重复享受)。
三、其他要求
请各区县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对照申报条件,积极挖掘筛选符合条件的企业,并组织企业按要求准备申报资料,经初审核实后,于2022年11月4日(星期五)17:00前,将正式审核推荐文件、推荐申报制造业优势特色企业汇总表(见附件1)及辖区所有推荐企业的申报表(见附件2,一式三份)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报送电子版资料),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
1.xx区县(园区)推荐申报制造业优势特色企业情况汇总表.docx
3.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州市制造业优势特色企业重点培育行动计划(2022—2025)》的通知(泸市府办规〔2022〕10号).pdf
泸州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
(泸州市经济和信息局代章)
2022年10月 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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