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脱贫人口跨省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政策落地落实,经研究决定对《合江县跨省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实施办法》(合人社发〔2022〕13号),优化调整申领资料及流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化资料提供
(一)申领人提供单位发放工资银行流水(含短信、微信发放工资截图等)、社保信息截图、就业情况说明、务工场所工作照片等任一种就业佐证资料均可。
(二)取消收取申领人身份证和社保卡复印件,相关信息填写在《合江县跨省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申领表》(附件)中,由涉及审核单位负责核查。
(三)申领人无法提供就业佐证资料,但申领补助年度实际到省外务工1个月以上的,由帮扶联系人通过帮扶情况联系核实,在《合江县跨省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申领表》(附件)填写核实意见。
二、优化申领流程
由帮扶单位收集就业佐证材料、《合江县跨省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申领表》(附件)完整后交村委会,村委会对就业信息进行核查并予以公示,符合条件的,审核签字盖章后上报镇(街道),镇(街道)复核,汇总申报表公示无异议后,报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三、优化宣传方式
各镇(街道)应利用驻村工作组(队)、帮扶联系人、联络群、宣传单、电话、短信、入户走访等形式,将一次性交通补助政策宣传到位,确保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口、监测户和边缘易致贫户都能获得补助。
附件:合江县跨省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申领表
合江县“三农”工作委员会
2022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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