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咸阳市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申报指南!申报时间7月21日 - 8月21日,需要申请的企业可随时咨询。
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免费咨询热线:17391873147(微信同号)
一、 申报范围
本次认定工作面向以下四类技术转移机构开展:
1.区域技术转移示范机构:服务于特定区域创新发展的技术转移机构。
2.高校技术转移示范机构:依托高等院校设立,促进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机构。
3.科研院所技术转移示范机构:依托科研院所设立,推动院所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机构。
4.重点企业及服务机构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包括大型骨干企业内设的技术转移机构,以及以市场化方式提供技术转移服务的专业机构。
二、 申报条件
申报机构须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主体资格: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其内设的专门从事技术转移工作的机构(需提供法人单位同意申报及承担相关责任的正式文件)。
2.业务方向:具备符合咸阳市现代化产业体系构建要求的经营方向、服务项目和核心竞争力。
3.基础条件:
拥有符合机构运营需求的固定办公场所。
配备满足业务开展所需的办公设备和专业化的信息服务平台。
4.人才队伍:拥有结构合理、专职从事技术转移工作的团队,并设有相应的业务部门。
5.管理制度:具备明确的技术转移服务章程,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包括人事、财务、资产、项目等),以及科学有效的员工激励与约束机制。
6.服务业绩:
在咸阳市域内具有实际服务业绩,机构运营状况良好。
拥有明确的服务对象群体、稳定的客户资源和长期合作伙伴。
提供不少于2项在咸阳市域内成功实施的技术转移服务案例(需提供合同、协议、证明文件等佐证材料)。
三、 申报程序与时间安排
本次申报采用全程无纸化方式进行,通过“咸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网址:https://www.xykjxmgl.com)实施。申报书及其附件材料将作为形式审查和专家评审的唯一依据。
1.系统填报(2025年7月21日9:00 - 8月21日18:00):
由机构负责人登录系统,在线填写并提交《咸阳市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认定申请书》。
按要求在系统中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的电子版(如法人证书、场地证明、人员信息、管理制度、成功案例合同及证明、财务报表等)。
申报材料需经申报单位内部审核确认后在线提交。
2.推荐审核(截止至2025年8月26日17:00):
申报材料在线提交后,需经推荐单位(机构注册地或隶属关系所属的县市区科技局、开发区管委会或市级主管部门)在线逐级审核。
推荐单位应严格审核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在线推荐提交。
3.市级审核与评审:
咸阳市科学技术局对通过推荐单位审核的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形式审查合格的项目,由市科技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方式及时间另行通知)。
4.认定公布与备案:
依据专家评审意见,经市科技局研究审定后,确定拟认定的咸阳市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名单并予以公示。
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发文公布认定结果。
被认定的机构需在指定时间内,将系统生成的、带有受理编号、条形码和水印的正式版纸质申请书(1份)提交至市科技局备案存档。
四、 重要提示
1.时限要求:申报单位与推荐单位务必严格遵守申报时间(7月21日9:00至8月21日18:00)和推荐时间(8月26日17:00截止)节点。逾期未提交或推荐的申报材料,原则上纳入项目储备库管理。
2.材料唯一性:系统填报提交的电子材料是评审的唯一依据,请确保完整、真实、准确。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3.申请书锁定:申报材料经推荐单位提交至市科技局后,系统将生成正式版申请书(带有受理编号、条形码和水印)。该版本生成后,原则上不予退回修改。
4.推荐责任:推荐单位应切实履行审核推荐职责,对推荐申报机构的合规性、材料的真实性及质量把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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