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紧急!成都市各地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建设项目申报材料流程和补贴类别、条件整理如下,需要咨询申报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建设项目的请在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6日完成申请,试点城市争取成功后,拟采取以奖代补、一次性奖励等方式,对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项目进行精准支持。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经开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简阳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高新区、天府新区、东部新区需要咨询申报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建设项目的可以免费咨询酱酱为您解答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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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成都市各地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建设项目申报填报时间
试点实施期限:两年。各区(市)县要充分考虑项目可行性、持续性,相关项目应在2025年10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完成,确保建设成效可量化、可评价、可考核。
项目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10月16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成都市各地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建设项目申报填报审核
(一)填报主体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向项目建设地或公司注册地所在辖区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本通知附件《成都市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项目填报指南》如实填报相关表格。
(二)请各区(市)县商务主管部门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履行材料审核与实地核查职责,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按时报至市商务局。
三、成都市各地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建设项目申报材料提供
(一)填报主体
填报主体应明确项目名称、主要内容、预期目标、责任部门、实施地点、实施期限、投资主体、实际投资规模、资金来源、拟申请财政补助方式、建成后运营计划等具体信息。填报主体根据支持方式选填“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附件2)。
(二)区(市)县商务主管部门
填报“项目汇总表”(见附件3)。
四、成都市各地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建设项目申报工作要求
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是商务部、财政部支持消费扩容升级的重大政策机遇。各区(市)县商务主管部门要深刻认识此项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加强与本级财政、文旅、体育、民政、卫健、博览等主管部门工作对接,加强向属地党政政府汇报请示,聚焦促进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发展,优先推荐支持具有原创性、标杆性、可复制推广的项目。
五、成都市各地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建设项目申报报送要求
请以区(市)县为单位将经过商务主管部门审核的项目申报表与项目汇总表一并正式行文转报至市商务局(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2025年10月16日前务必完成项目汇总上报工作(电子版资料汇总后统一发送至邮箱,纸质版资料汇总后统一提交至市商务局服务贸易处)。
成都市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项目申报指南
一、填报要求
(一)有意参与成都市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以下简称“三新”)试点城市建设,投资项目符合“三新”消费支持方向的相关主体均可填报。
(二)填报的项目在2027年6月30日前建成运营,实施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
(三)填报主体财务制度完善;近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近两年无重大法律纠纷、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因违法违规行为被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况,以及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
(四)已获得中央、省级财政同类资金支持的项目不予重复支持。
二、支持方向
中央财政专项资金主要支持:
(一)支持健全首发经济服务体系。支持打造一批首发中心、首发经济集聚区,在重点商圈商街、创意园区、文化场所等打造多层次的新品发布平台载体,集聚一批传播、传媒、广告、策划等专业服务机构。支持具有引领性的国内外品牌开设高能级首店、旗舰店、概念店,推动首店向总店、总部跃升发展。支持时尚服饰、消费电子、美妆、潮玩、游戏、动漫、家居、汽车、智能终端、运动潮品以及服务消费等领域具有创新性、引领性的产品和服务举办首发首秀首展活动。支持有关展会开设首发专区、专场,集中展示新产品新服务新技术。
(二)支持创新多元化服务消费场景。支持业态创新、模式创新,推动人工智能、元宇宙等数字技术在文娱、旅游、健康、体育等领域的深化应用,打造一批商旅文体健融合的消费新场景。推动形成服务消费集聚区,支持重点商圈商街、文旅集聚区、传统购物型商超、废旧工业厂区向多元消费场景升级,拓展增加文化时尚、健康体育、艺术展览、主题社交、游戏动漫、休闲娱乐等服务消费功能,推动重点赛事活动及演出“进商圈、进街区、进景区”。发展夜间经济,打造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支持外贸优品展销中心、特色购物中心或购物区、外贸优品品牌集聚的特色商业街优化升级,推广自主品牌+直供直销,打造具有特色和吸引力的消费新场景。
(三)支持优质消费资源与知名IP跨界联名。推动全球知名IP、国潮IP、历史文化IP、本地特色IP联动开发系列周边产品,强化IP价值转化与消费转化。支持围绕成都特色文化,联动国潮动漫影视知识产权(IP)及文博场馆、非遗机构、历史文化名城等传统资源,推出一批影响范围广、社交属性强、创意新颖的综合性消费场景。支持老字号企业、新消费品牌企业依托本地优质消费资源,开设新店、旗舰店,开发推出“老牌新品”“国货潮品”。引导相关企业加快转型升级,培育一批新型消费龙头企业。
三、建设周期
项目实施包括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2024年1月1日后(含1月1日)开工建设,至2026年6月30前(含6月30日)竣工投运;
第二阶段:2024年1月1日后(含1月1日)开工建设,至2027年6月30日前(含6月30日)竣工投运。
2025年10月1日前竣工投运的项目不在本次申报范围内。
四、申报时间
2025年10月10日至2025年10月16日。逾期不再受理。
五、支持方式
试点城市争取成功后,拟采取以奖代补、一次性奖励等方式,对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项目进行精准支持。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即奖补资金不得用于新建、扩建基础设施等,不得用于支付罚款、赞助、偿还债务以及财政补助单位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等不得用于土地开发、征地拆迁、建设政府性楼堂馆所等明令禁止的支出项目,不得弄虚作假骗取、套取补助资金。具体支持内容及拟支持方式如下:
(一)支持健全首发经济服务体系
1、首发中心、首发经济集聚区
主要任务:在重点商圈商街、创意园区、文化场所等打造多层次的新品发布平台载体,集聚一批传播、传媒、广告、策划等专业服务机构。提升首发中心、集聚区数字化功能,丰富智能直播、跨界融合、品牌孵化服务,强化新品首发、品牌展示与资源集聚效能。
支持方式:项目奖励。
支持条件:
商业综合体类:有统一运营主体,商业面积不低于3万平方米;2026年1月至2027年6月落地西南级及以上首店不少于15家,举办首发活动20场以上。活动现场应用“Fa@成都”标识。
商业街区类:有统一运营主体,2026年1月至2027年6月落地西南级及以上首店不少于15家,举办有“Fa@成都”标识的首发活动20场以上。活动现场应用“Fa@成都”标识。
2、开设首店、旗舰店、概念店
主要任务:支持国际品牌在成都开设首店、本土企业打造旗舰店/概念店,推动首店拓展功能,推动首店向区域总部升级。支持首店、旗舰店、概念店配备智能化设备(如数字化导购设施、互动展示专区等)或创新业态、拓展区域总部功能(如设立采购中心、物流配送中心、设计中心、结算中心等),推动与本土文旅、非遗等资源联名开发限量产品,强化品牌本地化融合与可持续发展能力。
支持方式:项目奖励。
支持条件:2026年1月至2027年6月,具有国际国内影响力的知名品牌(符合《品牌说明》)在成都开设的西南级及以上首店(快闪店除外)。一类项目为亚洲级及以上首店、旗舰店、概念店,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二类项目为中国(内地)级首店、旗舰店、概念店,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三类项目为西南级首店、旗舰店、概念店,面积不低于150平方米。
3、首发活动
主要任务:支持时尚服饰、消费电子、美妆、潮玩、家居、汽车、智能终端、运动潮品以及服务消费等领域具有创新性、引领性的产品和服务举办首发首秀首展活动。
支持方式:以奖代补。
支持条件:2026年1月至2027年6月,具有国际国内影响力的知名品牌、行业协会,在成都首发新品,举办时尚秀场、国际展会等,展位租赁、展台搭建与设计、宣传推广等实际投入不低于100万(需提供第三方审计报告及合法票据)。活动现场应用“Fa@成都”标识。
4、展会开设首发专区/专场
主要任务:支持有关展会开设首发专区、专场集中展示新产品新服务新技术。
支持方式:项目奖励。
支持条件:2026年1月至2027年6月举办的展会,展会面积不低于4万平方米,首发专区、专场面积不低于500平米,首发新品数量不少于30个,有相应的配套宣传措施及成效。活动现场应用“Fa@成都”标识。
(二)支持创新多元化服务消费场景
1、打造商旅文体健融合的消费新场景
主要任务:支持业态创新、模式创新,推动人工智能、元宇宙等数字技术在文娱、旅游、健康、体育等领域的深化应用(如数字景区、VR展馆等),打造商旅文体健融合的消费新场景,以及融合文化体验、健康养生的复合型消费空间。
支持方式:以奖代补。
支持条件:融合商文旅体健至少2个或以上业态;应用人工智能、元宇宙等前沿数字技术,具备创新性;有明确的运营主体及年度活动计划。有效投资不低于500万元。
2、推动服务消费集聚区建设
主要任务:推动服务消费集聚区建设,支持重点商圈、特色商业街区、文旅集聚区、会展场馆、传统购物型商超、废旧工业厂区向多元消费场景升级,推动空间重构,拓展文化时尚(如艺术展览、国潮品牌店)、健康体育(如各类室内外运动场馆)、艺术展览、主题社交、休闲娱乐等服务消费功能。
支持方式:项目奖励。
支持条件:有统一运营主体,试点期间具有3种及以上服务消费业态,聚集市场主体50家以上,年度举办促消费活动12场以上。
3、推动重点赛事或演出活动
主要任务:推动重点赛事或演出“进商圈、进街区、进景区”,激活场景消费流量。
支持方式:项目奖励。
支持条件:申报主体有持续的年度赛事或演出计划;单场活动带动周边商圈/景区客流量显著增长,能带来相关消费额的增长。其中:一类项目为国际性赛事或演出活动;二类项目为全国性赛事或演出活动。
4、发展夜间经济
主要任务:围绕夜间消费场景及业态融合,聚焦社交型、减压型、体验型消费需求,优化夜间消费环境,对商圈商街、文旅体育项目的夜间照明、景观提升等进行升级改造,打造具有示范性、代表性、地域性的“夜购”“夜食”“夜娱”“夜游”“夜运”等夜间消费品牌。
支持方式:以奖代补。
支持条件:有统一运营主体,聚力发展“夜购”“夜食”“夜娱”“夜游”“夜运”等业态,有效投资不低于200万元。
5、培育服务消费新增长点
主要任务:支持培育汽车后市场服务(房车、老爷车、无人驾驶车体验、共享汽车等)、旅居服务(如城市民宿、乡村民宿)、演出服务、冰雪经济(如室内滑雪场、冰雪主题乐园)、体育赛事、旅游列车、低空旅游等服务消费新增长点领域,发展艺术展览、沉浸体验、数字艺术等消费新场景。
支持方式:以奖代补。
支持条件:有明确的消费群体定位及市场推广计划。有效投资不低于500万元。
6、服务“一老一小”
主要任务:打造适老化消费场景,包括智慧康养服务中心、老年学校、健康养生、老年旅行、养老服务等,为老年人配备无障碍设施、健康监测、辅助治疗、自助学习等公共设备,进行场景改造、设施采购与服务升级等。建设亲子友好空间,场景改造、设施采购与服务升级,包括儿童主题乐园、普惠托育机构、亲子手工坊等,引入安全类、教育类业态。
支持方式:以奖代补。
支持条件:优化养老、托育等服务设施,符合适老消费、亲子消费新需求;有专业的服务团队(如养老护理员、儿童教育顾问)。有效投资不低于500万元。
7、家政业态模式创新
主要任务:支持行业协会、家政服务企业搭建智慧家政服务线上平台,推动家政服务标准化;支持家政服务企业创新服务模式,打造“社区+”家政服务新场景,推动家政服务进社区。
支持方式:项目奖励。
支持条件:家政服务线上平台入驻家政服务企业不少于100家,服务品类应包含母婴护理、居家养老、家庭清洁、家务服务、整理收纳、家电清洗等项目类别中至少三类,运营管理体系完善,具有在线咨询、在线下单(签约)、服务评价、信用查询等功能。“社区+”家政服务新场景:一类项目为打造“社区+”家政服务网点20个及以上家政服务企业;二类项目为打造“社区+”家政服务网点10个及以上家政服务企业。
8、“成都礼物”(成都必购必带)商品集中销售展示区
主要任务:建设“成都礼物”(成都必购必带)商品集中销售展示区,在重点商区、商街、机场、高铁站等区域开设商品集中销售展示区,面积不少于100平米。
支持方式:项目奖励。
支持条件:具体开展“成都礼物”(成都必购必带)商品集中销售展示区。其中:一类项目为300平米以上;二类项目为200平米以上;三类项目为100平米以上。
9、外贸优品展销中心与集聚区建设
主要任务:建设外贸优品展销中心或集聚区,重点引进服装、家居、食品、电子消费等行业的外贸优品企业,为企业提供产品展示、线上线下销售及供应链对接服务、内外贸产品行业标准的认证及推广。
支持方式:项目奖励。
支持条件:集聚外贸优品5种以上,有效投资不少于200万元。
(三)支持优质消费资源与知名IP跨界联名
1、联动知名IP,开发城市周边产品
主要任务:推动全球知名IP、国潮IP、历史文化IP、本地特色IP联动开发系列周边产品,如文创手办、IP联名服饰、主题盲盒等,强化IP价值转化与消费转化。
支持方式:项目奖励。
支持条件:IP授权清晰(需提供官方授权文件);周边产品具备独特性(如限定款、文化融合设计);无侵权盗版问题。
2、联动国际知名IP和国潮动漫(IP)开发综合性消费场景
主要任务:联动国潮动漫、影视知识产权(IP)及文博场馆、非遗机构、历史文化名城等传统资源,对IP元素植入、主题装置、配套设施建设,推出一批影响范围广、社交属性强、创意新颖的综合性消费场景,如“动漫+非遗”主题街区、“影视IP+博物馆”等。
支持方式:以奖代补。
支持条件:引入国际知名IP或国潮动漫IP官方授权(提供合作协议)。有效投资不低于500万元。
3、联动老字号(IP)开发推出“老牌新品”“国货潮品”
主要任务:老字号企业、新消费品牌企业依托成都优质消费资源,开设新店、旗舰店,开发推出“老牌新品”“国货潮品”。
支持方式:项目奖励。
支持条件:老字号须提供经认定的资质;“老牌新品”需保留核心工艺(如非遗技艺),“国货潮品”需融入现代设计。有效投资不低于200万元。
4、推动优质消费资源与知名IP融合发展“人工智能十消费”应用场景
主要任务:推动优质消费资源与知名IP融合发展,对AI技术研发、场景硬件(如智能终端等)及场景运营(如数据收集、分析、维护、内容更新)设备及服务购置,建设“人工智能+消费”应用场景,如AI互动导览/导购、IP虚拟代言人直播、智能推荐系统等。
支持方式:项目奖励。
支持条件:应用场景需结合IP特色;AI技术需实现具体功能;通过技术安全性认证。其中:一类项目由全国性优质消费资源与知名IP融合;二类项目由区域性优质消费资源与知名IP融合;三类项目由省市级优质消费资源与知名IP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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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家、省、市各类政府资助类项目申报;
二、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认定、科技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专利软著知识产权申报;
三、国家、省、市各类企业荣誉资质申报;
四、国家、省、市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科技成果评价、工业设计中心、非遗、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绿色工厂、大数据企业、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各类标准、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科学技术奖、规上、老字号、新产品等研发平台创建辅导、申报:
五、资金申请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商业计划书、项目建议书、等各类报告编制;
六、科技成果转化中介、公司注册注销、工商办理、股权、科技项目投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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