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流程!2025年四川大学乐山市校市合作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时间条件和补助资助指南!2025 年度校市合作专项资金项目采取前补助方式支持。项目支持总数原则上不超过25 项。支持重大项目每项不超过 200 万元(不超过3 项)、重点项目每项不超过 50 万元、一般项目每项不超过30 万元。市中区、沙湾区、五通桥区、金口河区、峨眉山市、犍为县、井研县、夹江县、沐川县、峨边彝族自治县、马边彝族自治县、乐山高新区、苏稽新区各地需要咨询申报的可以联系小编为您解答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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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四川大学乐山市校市合作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时间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开始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24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四川大学乐山市校市合作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方式
项目全部在乐山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申报,一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待初审合格后,再向乐山市科学技术局报送纸质申报书与附件材料。项目申报单位网上申报时间为:2025年11月4日-2025年11月24日18时。乐山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将在申报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4日18时自动关闭。项目申报单位在线将申报书提交至推荐单位,具体截止时间以各推荐单位通知为准,逾期不予受理。推荐单位报推荐函、项目汇总表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6日18时,逾期不予受理。
三、四川大学乐山市校市合作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总体要求
(一)凡申请本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须由乐山市企事业单位与四川大学联合申报并在乐山实施。项目执行期原则上为2年,最长不超过3年。项目执行起始时间为2025年12月1日。项目申报类别、申报领域、支持范围等详见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1)。
(二)项目第一承担单位必须为在乐山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科技研发或科技服务能力的企事业单位(高校不在此范围)与四川大学二级单位联合申报,其中,作为第一承担单位的企业必须是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瞪羚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并需提供佐证材料。项目承担单位应有一定的科研条件和较好的信誉,具有健全规范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财务运行管理规范、无违反财经纪律行为,无市级科技计划项目限制申报记录,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不良记录和科研失信记录。
(三)项目第一承担单位、四川大学分别指定一个项目负责人。第一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应为在职在岗人员、中级以上职称。四川大学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及以上学位,具有扎实的研究基础。
(四)项目第一承担单位申报项目的匹配资金以申报指南为准,并出具资金配套承诺书。
(五)联合申报的双方须签订合同协议,一式五份,与申报书统一装订并报送。合同协议经四川大学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行政楼341)审核后,加盖“四川大学合同专用章(技术)”;审核时需提供《联合申报合同签订审批单》)
(六)科技合作研发项目、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创新平台建设项目按规定填写相应的项目申报书。科技合作研发项目只能在重点项目、一般项目中选择一类进行申报;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可在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中选择一类进行申报;创新平台建设项目只能在重大项目、重点项目选择一类进行申报,若在所选择项目的类别中未获得立项的,不能调剂到其他类别进行立项。填报项目申报书时,申报单位排列顺序为:项目第一承担单位、四川大学、项目其他合作单位。申报书首页和尾页签字页需加盖申报单位各方公章,四川大学方盖承担项目的学院公章。科技合作研发项目、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申报书内专项资金中不预算管理费和硬件设备购置费;创新平台建设项目申报书内专项资金中不预算管理费。
(七)乐山市的项目承担单位申报2025年度校市合作专项资金项目不超过1项,各方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不超过1项。其中:作为项目负责人牵头申报2025年度项目限1项,目前承担有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或还在限制申报期内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因申报新项目而退出在研项目;退出项目研发团队的,在原项目执行期内原则上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新的项目申报。
四、四川大学乐山市校市合作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材料报送地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申报书在通过网络初审后打印一式五份(A4纸双面打印),按要求加盖公章后,报送至乐山市科学技术局五楼503办公室。
四川大学乐山市校市合作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流程
一、申报身份获取。
申报单位管理员、项目负责人登录乐山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进行身份注册和实名认证, 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需完整、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已注册过的单位和个人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并补充完善相关信息,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项目申报。
二、申报书填报。
项目申报书由项目负责人填写(指南有特殊说明的除外)。项目负责人登录乐山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根据相关指南提出的具体申报方向,按照提示,在线填报项目申报书和上传附件。
三、申报书修改。
在推荐单位规定的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以前,项目负责人、 申报单位可在线主动撤回申报书并进行内容修改。
四、申报单位审核。
申报单位登录乐山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在推荐单位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对项目申报书进行在线审核和提交。
五、推荐单位审核、汇总、报送。
推荐单位进行申报项目的审核、汇总,完成网上审核和提交,出具项目申报推荐函并附项目汇总表报市科技局。不受理申报单位直接报送。
2025 年度四川大学 乐山市校市合作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2025 年度校市合作专项资金项目分为科技合作研发项目、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和创新平台建设项目三大类。其中,科技合作研发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两小类;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三小类;创新平台建设项目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两小类。
一、支持方式及绩效目标
支持方式:2025 年度校市合作专项资金项目采取前补助方式支持。项目支持总数原则上不超过25 项。支持重大项目每项不超过 200 万元(不超过3 项)、重点项目每项不超过 50 万元、一般项目每项不超过30 万元。其中项目申报领域中现代农业、卫生健康、文旅产业不超过 2 项。
绩效目标: 以四川大学和乐山市校市合作为基础,重点培育和扶持具有发展潜力和示范效应的科技合作项目。通过科技合作项目实施,攻克关键核心技术 10 项、 申请专利不少于 10 项、促进技术应用和成果转化 5 至 8 项、培育本土科技人才20 人。
二、项目申报领域
聚焦改造升级传统优势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前瞻布局未来产业发展要求,结合农业农村和社会民生科技创新,项目申报分为以下 11个领域。
1.晶硅光伏
主要内容:支持高纯晶硅、单晶硅、高效光伏电池、组件及核心辅材的技术研发及产业化;储能等技术的研发及产业化。
2.绿色化工
主要内容:精细盐化工、盐品深度开发。高纯磷、电子级磷酸、赤磷、金属磷化物、有机磷化合物,稀土新型高效提取、分离及应用,有毒有害原料、溶剂和催化剂的替代技术,高端工装面料与智慧家纺、高端纺纱与特种面料、绿色印染,页岩气开采利用、天然气化工、硅氟化工,绿色化工、生物化工新工艺新产品,工业固废/副产物高值化利用技术及装备、矿物加工绿色工艺的研发与产业化。
3.核技术应用
主要内容:紧扣 “堆、源、素、药”产业链,支持医用同位素、放射性药物及诊断试剂、放射性药物临床应用、核医疗装备、核医疗器械、密封性放射源等的研发与产业化。支持等离子体加工、辐照加工等核技术研发及应用。
4.食品饮料
主要内容:支持地方特色粮油、果蔬、畜禽、水产等精深加工技术,特色调味品提质增效与高质化加工技术研发及应用。支
持特色酒水饮料、茶叶茶饮等新产品新工艺的研发及应用。
5.装备制造
主要内容:支持智能制造工艺及装备,先进制造系统集成创新,大型工程施工成套设备及关键技术,高端配套基础零部件及关键技术,高性能、智能化仪器仪表,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制造技术,先进造纸、航天航空、食品饮料加工设备、纺织技术设备、电力设备、智能电网技术与装备、清洁能源设备,核电、核检测仪器等核能装备的研发与产业化。支持能源装备、重型装备、节能环保装备、新能源汽车装备, 以及陶瓷机械设备、水工机械设备等传统装备的数字化转型等技术的研发与产业化。
6.新型建材
主要内容:钒钛抗震钢材、不锈钢钢坯、钢带,新型水泥、陶瓷、碳纤维、玄武岩纤维、高温热防材料、装配式建筑材料、新型林竹建材、 “ 以竹代塑”等技术的研发及应用。
7.新兴产业集群
主要内容:支持超材料研发、配套零部件生产、无人机整机制造、大型无人机系统设计、低轨智能卫星通信导航技术、大型复杂结构件增材制造、大飞机航电系统、国家级中小推力航空发动机制造业创新中心、防务整机、大中型无人机、电动垂直起降飞行器(eVTOL)、通用化卫星平台、天基人工智能、卫星应用终端等研发及产业化。支持液钒新型储能、氢能制备等高效能量转换与储存技术的研发及产业化。支持高纯材料、碳捕集材料等研发
及应用。
8.人工智能
主要内容:支持射频核心器件技术、特色电子器件技术、机器人技术、通信导航融合技术、智能交通和轨道交通技术、智能城市治理、智能物流技术、智能诊治技术、电子商务技术,电子信息安全技术及产品、算力、芯片、数据、大模型、半导体、集成电路、云计算、云平台、物联网、数字孪生、 区块链,人工智能赋能传统产业、智改数转等研发及产业化。
9.现代农业
主要内容:支持特色粮经作物、畜禽水产种质资源创新和新品种引育,高产高效种植关键技术研发示范,绿色智能农机装备研制,生鲜畜禽肉产业链保鲜减损关键技术,畜禽智能化养殖环境调控技术,林竹资源高质化利用技术,新型农药、肥料产品研发试验示范。
10.卫生健康
主要内容:支持在常见病、慢性病、心脑血管疾病、呼吸代谢性疾病、癌症、妇幼保健、医药研发、新发突发传染病、快速康复等关键领域的协同创新项目,推进神经损伤机制、中西医结合防治、蛋白质组学临床标志物发现等研究。支持开展生物学领域药物研发与应用。
11.文旅产业
主要内容:开展乐山历史文化名人文献整理与研究,支持建
立传统文化与古典学实习基地、实践基地、研学基地等,通过书院、学堂、文庙等平台,推动 “古典下乡”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播发展,重点支持围绕乐山市文化底蕴深厚优势,在城市历史挖掘、文脉传承以及挖掘和保护四川大学南迁峨眉办学历史文化等方面开展研究。
三、支持范围和申报要求
乐山市项目承担单位申报2025 年度校市科技合作专项不超过 1 项,各方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不超过 1 项。其中:作为项目负责人牵头申报 2025 年度项目限 1 项,目前承担有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或还在限制申报期内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因申报新项目而退出在研项目;退出项目研发团队的,在原项目执行期内原则上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新的项目申报。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之间的项目立项不根据评审结果进行调剂。科技合作研发、科技成果转化、创新平台建设项目三大类项目的支持范围和申报要求如下:
(一)科技合作研发项目
1.支持范围
支持聚焦重大技术需求,开展重点领域关键共性技术攻关、重大技术研发、产业技术创新,承载领先技术的创新产品联合研发及应用示范等。
2. 申报要求
( 1 )项目第一承担单位必须为在乐山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
资格、具备科技研发或科技服务能力的企事业单位(高校不在此范围)与四川大学二级单位联合申报,其中,作为第一承担单位的企业必须是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瞪羚企业、 “专精特新”企业,并需提供佐证材料;双方签订相应的项目合同协议,知识产权归属清晰,权利义务明确,没有法律纠纷。
(2)第一承担单位为企业的,须提供一定金额的自筹经费,项目申请经费与自筹经费比例不低于 1:2 。重点项目项目技术水平达到国内或行业先进水平;一般项目项目技术能解决目前企业的关键技术难题。
(3)按要求规范填报《四川大学乐山市校市合作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科技合作研发项目)》。经费必须设立专账,专款专用。
( 二)成果转化项目
1.支持范围
支持四川大学专家( 团队)的科技成果或双方联合开发的科技成果在乐山转移转化;支持乐山传统优势产业、新兴产业、未来产业领域的中试熟化、中试放大等产业化前端中试项目, 以及技术水平高、市场前景良好、经济社会效益显著、具有引领示范效应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2. 申报要求
( 1 )乐山市注册运营的企业作为项目第一承担单位,与四川大学二级单位联合申报,其中,作为第一承担单位的企业必须是
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瞪羚企业、 “专精特新”企业,并需提供佐证材料;双方应有明确项目合作形式(如合作开发、技术转让、技术许可等),并签订相应的协议合同。知识产权归属清晰,权利义务明确,没有法律纠纷。
(2)项目符合本指南要求,有较好基础和一定技术成熟度,项目实施过程中有明确的熟化、转化任务和目标,符合国家、省、市的产业技术政策。
(3 )项目应在产品性能、工艺技术方面有重大创新或突破,技术水平达到省内领先或国内先进,成果处于中试、初期应用或产业化阶段,且有较好的市场前景。
(4)项目的成果来源,原则上是 2020 年 1 月 1 日以后取得的研究成果。主要包括:获得国家、省、市科技计划支持所形成的科技成果;获得市级以上科技奖励、国家授权发明专利、医疗器械注册证、新药和新品种证书以及行业准入(许可)的科技成果;通过技术转移落户乐山的科技成果等。 已获得过市级成果转化项目支持的不再申报。
(5 )中试项目,优先支持已认定的市级及以上中试平台建设主体申报。鼓励高校科研人员( 团队)为促进科研成果转化, 以产业化为目标在乐山市设立公司, 申报并实施中试项目。 中试项目可在申报条件上据实予以适当放宽(高校科研人员或团队设立公司在申报中试项目时,不受上年度销售收入约束)。
(6)成果转化项目,乐山市申报单位上年度销售收入应达到
1000 万元以上(提供上年度企业审计报告),申请经费与自筹经费比例不低于 1:2。
(7)按要求填报《四川大学乐山市校市合作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经费必须设立专账,专款专用。
(三)创新平台建设项目
1.支持范围
聚焦省市重点部署及产业创新需求,支持乐山企事业单位联合四川大学,围绕技术创新、成果转化与产业化、条件保障三大定位共建创新平台;支持建设面向公众普及科技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的科普载体。
2. 申报要求
( 1 )项目第一承担单位必须为在乐山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科技研发或科技服务能力的企事业单位(高校不在此范围)与四川大学二级单位联合申报,其中,作为第一承担单位的企业必须是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瞪羚企业、 “专精特新”企业,并需提供佐证材料;双方签订相应的合同协议,知识产权归属清晰,权利义务明确,没有法律纠纷。
(2)第一承担单位为企业的,须提供一定金额的自筹经费。项目申请经费与自筹经费比例不低于 1:2,建设平台是科技创新平台或科普类平台,并按同类型省平台建设标准提供可供考核的建设指标。
(3)按要求填报《四川大学乐山市校市合作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创新平台建设项目)》。经费必须设立专账,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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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家、省、市各类政府资助类项目申报;
二、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认定、科技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专利软著知识产权申报;
三、国家、省、市各类企业荣誉资质申报;
四、国家、省、市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科技成果评价、工业设计中心、非遗、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绿色工厂、大数据企业、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各类标准、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科学技术奖、规上、老字号、新产品等研发平台创建辅导、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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