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修订版大邑县制造业补贴:专精特新、高新技术企业、特色产业园、升规入统、首台套、研发、数字化转型、智能工厂、融资、绿色工厂

江露 / 2026-02-03 09: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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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6年修订版成都大邑县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申报补贴奖励,包括特色产业园、固定资产、工业上楼、升规入统、单项冠军、专精特新、高新技术企业、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研发、产学研、标杆场景、数字化转型、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融资贴息、绿色工厂等,大邑县2026年修订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政策,聚焦产业链强链、项目快投达产、绿色化转型三大核心。新规提供最高2000万元奖励、租金补贴、研发平台奖励及融资贴息,覆盖企业全生命周期,助力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政策有效期至2029年,诚邀企业共享发展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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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建设全国先进制造业基地工作部署,推动大邑县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结合大邑县实际,县经科信局研究起草了《大邑县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2026年修订版)》,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6年2月2日至2月10日(因时间紧迫,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二、反馈形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县经科信局经济运行与产业发展科提出建议。以单位名义提出意见的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意见的请署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三、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大邑县西岭大道80号大邑县经科信局

大邑县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2026年修订版)

第一音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建设全国先进制造业基地工作部署,推动大邑县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政策措施。

第二条本政策措施所涉及的扶持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统筹安排。

第二章支持内容

第三条促进制造业特色产业园高质量发展。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参与县级制造业特色产业园的开发建设与运营管理。特色产业聚焦成都市“6+9+10”先进制造业体系中的细分领域,建设特色突出、功能协同、配套齐全的制造业特色产业园,形成中小企业产业链集群。

(一)支持盘活空间载体创建制造业特色产业园。支持园区运营机构通过整合闲置厂房或建设标准化厂房的方式开展园区运营。成功申报创建类特色产业园,两年内入驻率达到80%以上、主导产业占比不低于70%,自用面积不超过50%,按新入驻项目租赁生产厂房面积给予园区运营机构120元/平方米的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二)支持制造业特色产业园梯度培育。符合县级制造业特色产业园认定标准的,给予园区运营机构200万元一次性奖励。鼓励制造业特色产业园提升发展能级,经认定的县级特色产业园年度整体入驻率达到80%以上,且年营业收入首次突破3亿元、5亿元、10亿元、30亿元、50亿元的,按照晋级补差原则分别给予园区运营机构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奖励。

(三)支持制造业特色产业园提质增效。对主营业务收入连续两年保持正增长且当年达到一定增速的园区,按照园区申报当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规模及增速给予梯度奖励,具体分为以下五档:当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3亿元(含)—5亿元,且增速达到20%及以上的给予40万元奖励,每跨越一个亿元台阶,再给予10万元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当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5亿元(含)—10亿元,且增速达到15%及以上的给予60万元奖励,每跨越一个亿元台阶,再给予10万元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当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0亿元(含)—20亿元,且增速达到10%及以上的给予110万元奖励,每跨越一个亿元台阶,再给予10万元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当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0亿元(含)—30亿元,且增速达到8%及以上的给予210万元奖励,每跨越一个亿元台阶,再给予10万元奖励,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当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30亿元及以上,且增速达到5%及以上的给予400万元奖励,每跨越一个五亿元台阶,再给予50万元奖励,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第四条 支持先进制造业项目多投快建。拿地自建项目,自拿地起15个月内建成投产的,按照项目实际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给予多投快建奖励,固定资产投资达到5000万元(含),给予50万元奖励,每增加1000万元固定资产投资,再给予10万元奖励,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租赁工业厂房项目,自备案(核准)起6个月内投产的,按照项目实际固定资产投入给予多投快建奖励。固定资产投入达到1000万元(含),给予30万元奖励,每增加1000万元固定资产投入,再给予10万元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第五条鼓励“工业上楼”。鼓励新建、改建三层及以上的工业厂房,按30元/平方米给予建设主体最高100万元补助。

第六条 给予企业成长奖励。对首次升规入统的工业企业给予最高20万元“上规”奖励。对主营业务收入连续两年保持正增长且当年达到一定增速的工业企业,按照企业申报当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规模及增速给予梯度奖励,具体分为以下四档:当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亿元(含),且增速达到25%及以上的给予20万元奖励,每跨越一个亿元台阶,再给予10万元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当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5亿元,且增速达到15%及以上的给予60万元奖励,每跨越一个亿元台阶,再给予10万元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当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0亿元,且增速达到10%及以上的给予150万元奖励,每跨越一个5亿元台阶,再给予50万元奖励,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当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30亿元及以上,且增速达到6%及以上的给予500万元奖励,每跨越一个5亿元台阶,再给予50万元奖励,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第七条 鼓励企业“高精尖特”发展。对首次获评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和单项冠军产品认定的企业,分别给予县级配套5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新获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认定的企业,给予县级配套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新获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的企业,给予县级配套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年度认定为瞪羚企业给予县级配套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首次认定和重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第八条鼓励企业创新研发新产品。按照国内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产品20万元/个,省内市内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产品10万元/个的标准给予产品研制企业最高不超过50万元奖励。

奖励。第九条 支持企业提升研发能力。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对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达到3%以上且同比增长20万元以上的企业,按新增部分的5%给予奖励,每家企业最高100万元/年。支持企业进行技术攻关,申报国家、省、市级科技计划项目,项目实施完成后按照上级补助资金的2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不超过50万元。

第十条支持创新平台建设。对新获批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创新平台,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最高50万元、最高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第十一条支持产学研协同创新。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教授(专家)团队协作创新,按照实际合作金额的20%给予企业每年最高2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对选聘“科技副总”的企业给予市级配套资金1:1补助;对选聘“技术总师”月期满考核合格及以上的给予最高10万元/人的奖励

第十二条支持打造标杆场景。对经市级认定为成都市标杆场景的企业,按照上级奖励资金的20%给予最高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第十三条支持工业企业“智改数转”。对获得四川省制造业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项目奖补资金的企业,再按照市级奖补资金的30%给予县级配套奖补,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元。第十四条 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示范推广。支持中小企业在2026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开展数字化改造。每年遴选入库、签约备案且改造后达到验收标准的企业,根据验收评定结果L2、L3、L4及以上,分别按不超过企业改造投入的10%、20%、30%,给予最高100万元的资金补助。数字化改造投入包括企业在数字化改造中购买相关软件以及相应的数字化服务支出等。

第十五条支持建设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对认定为市级数字化车间的企业在市级奖励的基础上再给予6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多个生产车间被评定为市级数字化车间的企业,累计奖励金额不超过10万元。对认定为市级智能工厂的企业在市级奖励的基础上再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第十六条加快产业绿色化发展。获得上级淘汰落后产能、节能技术改造补助资金的项目,按市级补助资金的30%给予最高50万元的补助。获评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的企业,按国家级30万元、省级15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

第十七条支持融资贴息。支持制造业企业通过银行贷款方式新(改、扩)建生产线,对企业单笔贷款200万元以上的,按不超过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50%给予最长2年、不超过200万元的贴息补助,每年最高1000万元/户。

第三章 附则

第十八条本政策支持对象为近三年信用良好,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突发环境事件等,未在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名单、环境信用评价“不良企业”有效期内,涉及项目应符合成都市产业发展政策和安全、环保、节能、消防、统计等法律规定。

第十九条园区运营机构应与落户企业签订项目人国协议,实施动态考核给予优质项目激励扶持,吸引优质企业进驻,实现园区高质量运营。考核指标可涵盖固定资产投资、营业收入、企业成长性、人才引进、带动就业等。

第二十条 本政策自2026年X月X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大邑县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修订版)》(大邑府规〔2025〕2号)同时废止。有效期内,如本政策内容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新出台政策相冲突的,按法律法规及上级政策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政策由县经科信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实施细则并负责解释。

 

关于以上政策讲解,大家还有不懂的问题吗?还有疑问吗?有疑问可以免费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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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认定、科技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专利软著知识产权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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