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温江区博士后建站、人力资源服务、企业赴外组团招才、人才等申报时间补贴和流程条件材料整理,项目集中申报时间为2026年3月10日至2026年3月28日,人才住房类项目申报时间为2026年3月10日至2026年10月15日,逾期未申报不再受理。
免费指导热线:19855109130(可加v),选择全面可靠的一站式体系保障。
解锁千万政策红利,专注于项目申报行业13年,沉淀了精准的政策资源、优质的企业资源、成功的项目资源,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实战方法论与成熟的服务成功案例体系。除了全力打造自身专业项目团队外,相较同行业最大的优势,在于我们有各个流程阶段的人员,分工明细,细致化;各环节均由专人深度把控。想要咨询各省市任何项目申报的都可以免费咨询渔渔为你做免费项目规划。(勿抄)
一、申报项目
2026-01〔2023〕8-06-01-01-博士后建站支持2026-01〔2023〕8-05-03-01-购买人力资源服务2026-01〔2023〕8-08-01-01-鼓励企业赴外组团招才2026-01〔2023〕8-04-03-01-人才住房奖励2026-01〔2023〕8-04-03-01人才住房奖励(免费租住)2026-01〔2023〕8-04-03-01-人才住房奖励(先住后赠)
二、申报方式
请各申报单位登录“温江公众信息网”下滑点击“企业服务”栏目,或直接登录“温江区智慧企业服务平台”“政策申报”栏目,按项目详情要求进行申报。
三、申报受理时间
项目集中申报时间为2026年3月10日至2026年3月28日,人才住房类项目申报时间为2026年3月10日至2026年10月15日,逾期未申报不再受理。
2026-01〔2023〕8-06-01-01-博士后建站支持
(一)政策依据
《中共成都市温江区委办公室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成都市温江区加快建设人才工作先行区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的十条政策措施》的通知》(温委办〔2023〕8号) 第六条支持方向一。
(二)支持对象
新获批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创新实践基地的企业。
(三)支持标准
对新获批设立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在招收1名及以上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从事科研工作后,给予设站企业建站和运营支持50万元。对新获批设立的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在招收1名及以上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从事科研工作后,给予设立基地的企业建站和运营支持30万元。
(四)申报条件
本政策实施期间企业新获批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并招收1名及以上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从事科研工作。
(五)申报材料
1.主管部门批准设站(基地)文件。
2.带全国博管办编号的《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备案证明》,设站(基地)单位盖章认定的《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审核表》,联合招收的,还需提供《联合招收协议》。
3.博士后研究人员的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护照及有效签证等。
4.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学历学位证明材料:国内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学历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5.诚信申报承诺书(详见-资料下载)。
6.近三年完整的市场主体专用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版,下载指南详见资料下载-附件)。
(六)其他说明
1.申报时间为2026年3月10日-2026年3月28日,逾期不再受理。
2.申报主体不得就同一事项重复申报本政策条款以外区级其他产业扶持政策相同条款支持。
3.申报材料须加盖公章。
4.本政策实施期间指2023年3月29日—2026年3月28日
2026-01〔2023〕8-05-03-01-购买人力资源服务
(一)政策依据
《中共成都市温江区委办公室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成都市温江区加快建设人才工作先行区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的十条政策措施〉的通知》(温委办〔2023〕8号)、 第五条支持方向三。
(二)支持对象
向与其非关联的人才服务平台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购买在温人力资源服务的温江区重点产业企业。
(三)支持标准
1.购买高端人力资源规划、人才招聘与配置(人才税前年收入达到25万元)服务的,按照实际支出的30%给予补贴。
2.购买人才招聘与配置(人才税前年收入低于25万元)、人才绩效管理、薪酬福利管理、劳动关系管理服务的,按照实际支出的10%给予补贴。
3.单个企业每年可申报1次,3年累计获取补贴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四)申报条件
1.人力资源服务项目为高端人力资源规划、人才招聘与配置、人才绩效管理、薪酬福利管理、劳动关系管理(劳务派遣除外,下同)。
2.温江区重点产业企业在本条款范围内的人力资源服务项目上年度实际支出达到5万元(含)以上,且购买人力资源服务项目的签约时间和付款时间均在本政策实施期间。
3.申报企业向与其非关联的人才服务平台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购买在温人力资源服务。
(五)申报材料
1.诚信申报承诺书;
2.市场主体专用信用报告;
3.人力资源服务提供方的营业执照、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4.人力资源服务相关协议、履约相关材料;
5.企业购买服务的银行流水、财务凭证;
6.与人力资源服务提供方非关联的承诺书;
7.“高端人力资源规划”提供规划报告等;“人才招聘与配置”提供招聘人员劳动合同、入职后连续6个月社保参保缴费凭证、银行工资流水等;人才绩效管理、薪酬福利管理、劳动关系管理提供相关履约材料。
(六)其他说明
1.申报时间为2026年3月10日-2026年6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
2.申报主体不得就同一事项重复申报本政策条款以外区级其他产业扶持政策相同条款支持。
3.申报材料须加盖公章。
4.《成都市温江区加快建设人才工作先行区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的十条政策措施》所称重点产业企业是指(工商)注册登记、税收解缴关系、统计关系在温江(区属国有企业、房地产企业除外)的“四上”企业、上市主体在温江的上市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四川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家高新技术
企业、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货省级及以上创新平台所在企亚省市区备案的新型研发机构、农业产业化市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以及经行业部门或园区推荐的其他企业。
5.本政策实施期间指2023年3月29日—2026年3月28日。
2026-01〔2023〕8-08-01-01-鼓励企业赴外组团招才
(一)政策依据
《中共成都市温江区委办公室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成都市温江区加快建设人才工作先行区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的十条政策措施〉的通知》(温委办〔2023〕8号) 第八条支持方向一。
(二)支持对象
参加市区统一组织的赴市外“组团式”招才活动的温江区企业。
(三)支持标准
补贴人数:每家企业每场活动补贴差旅费人员不超过2人。
补贴范围及标准:按照提前备案的“组团式”招才活动方案和行程安排,对企业城市间交通费(飞机普通舱/经济舱火车硬
座/硬卧、高铁/动车二等座)、住宿费予以补贴;补贴标准参照温江区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四)申报条件
温江区企业参加市区统一组织的经区人社局备案的赴市外“组团式”招才活动。“组团式”招才活动是指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及市、区级各部门、园区管委会主办或承办的赴市外集体招聘活动(如校招、社招)。
(五)申报材料
1.诚信申报承诺书。
2.市场主体专用信用报告。
3.主办或承办单位出具的活动通知文件。
4.企业参加活动的报名表、招聘岗位清单、活动现场照片。
5.符合补贴标准的差旅费票据(城市间交通费提供城市间飞机票、火车票票据,住宿费提供住宿费发票)。
6.若承办活动的第三方机构代为申报,还需提供与活动组织单位签订的服务协议以及参加招才活动企业的委托书。
(六)其他说明
1.申报时间为2026年3月10日-2026年6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
2.本政策实施期间指2023年3月29日—2026年3月28日。
3.申报主体不得就同一事项重复申报本政策条款以外区级其他产业扶持政策相同条款支持。
4.原则上,区委、区政府及区级各部门、园区管委会主办或承办的赴成都市外招聘活动参加企业一般不得少于3家,当温江区企业参加市委、市政府、市级各部门主办或承办的赴成都市外招聘活动时,对参加招聘活动的企业数量不作要求。
5.申报材料须加盖公章。
2026-01〔2023〕8-04-03-01-人才住房奖励(免费租住)
(一)政策依据
《中共成都市温江区委组织部等10部门关于印发<成都市温江区加快建设人才工作先行区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的十条政策措施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通知》(温组发〔2025〕6R号)第四条支持方向三。
(二)支持对象
经温江区认定的A类人才。
(三)支持标准
方式一:免费租住
符合条件的A类人才在人才服务周期内可免费租住一套不超过200平方米的人才住房,入住期间所产生的租金、物业服务费用由房源业主或代管单位按年申报,租金的市场标准由房源业主或代管单位委托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四)申报条件
方式一:免费租住
经温江区认定的A类人才,且人才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温江E区无自有产权住房。符合条件的A类人才在人才服务周期内可免费租住一套不超过200平方米的人才住房,入住期间所产生的租金、物业服务费用由房源业主或代管单位按年申报,租金的市场标准由房源业主或代管单位委托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五)申报材料
申报入住:
1.诚信申报承诺书。
2.市场主体专用信用报告。
3.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护照及有效签证等。
4人才本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住房证明材料。
5.选择“方式二:先住后赠”的还需提供《成都市温江区A类人才住房租购协议》。
6.其他申报材料(由人才引进牵头单位另行明确)。
(六)其他说明
1.申报时间为2026年3月10日-2026年10月15日,逾期不再受这理。
2.选择“方式一:免费租住”的A类人才,在温首次购买自用住房并退出免费租住的房源后还可按规定申请人才购房补贴。
3.选择“方式二:先住后赠”的A类人才,不再享受其他住房租购补贴。
4.本支持方向中“在温全职工作”指每年在温工作时间不低西划于6个月,具体工作时间及形式以签订的《成都市温江区A类人才住房租购协议》约定为准。
5.申报主体不得就同一事项重复申报本政策条款以外区级其他产业扶持政策相同条款支持。
6.申报材料须加盖公章。
2026-01〔2023〕8-04-03-01-人才住房奖励(先住后赠)
(一)政策依据
《中共成都市温江区委组织部等10部门关于印发<成都市温江区加快建设人才工作先行区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的十条政策措施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通知》(温组发〔2025〕6号)第四条支持方向三。
(二)支持对象
经温江区认定的A类人才。
(三)支持标准
方式二:先住后赠
符合条件的A类人才可免费入住一套不超过200平方米的人1才住房,取得安居资格后在温全职工作满5年并达到租购协议约定条件的可按入住时的房屋挂牌价(二手房按入住时的市场价)购买所住人才住房,并全额享受购房补贴,购买时市场价格低于
房屋挂牌价(二手房入住时的市场价)的,以购买时的市场价格购买。
人才免费入住人才住房时间为5年(人才在办理获赠的过渡、期间可继续免费入住,但最长不超过半年),所产生的租金、物业服务费用由房源业主或代管单位按年申报,租金的市场标准由房源业主或代管单位委托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四)申报条件
方式二:先住后赠
经温江区认定的A类人才,且人才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温江区无自有产权住房,人才须与相关单位就获赠条件等达成一致并签订租购协议。获赠住房时人才及其家庭成员自有住房套数须符合届时成都市住房限购政策相关规定。
(五)申报材料
申报获赠:
1.工作证明材料: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人才为法定代表人的,若无劳动合同,可不提供,由用人单位出具情况说明)。
2.人才本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住房证明材料。
3.《成都市温江区A类人才住房租购协议》履约情况审核结、论。
4.商品房购房合同及商品房买卖合同摘要(已备案)及购房票据,或二手房住房不动产权证、购房合同及二手房交易税票。
(六)其他说明
1.申报时间为2026年3月10日-2026年10月15日,逾期不再受理。
2.选择“方式一:免费租住”的A类人才,在温首次购买自用住房并退出免费租住的房源后还可按规定申请人才购房补贴。
3.选择“方式二:先住后赠”的A类人才,不再享受其他住房租购补贴。
4.本支持方向中“在温全职工作”指每年在温工作时间不低于6个月,具体工作时间及形式以签订的《成都市温江区A类人才住房租购协议》约定为准。
5.申报主体不得就同一事项重复申报本政策条款以外区级其他产业扶持政策相同条款支持。
6.申报材料须加盖公章。
2026-01〔2023〕8-04-04-01-人才购房补贴支持
(一)政策依据
《中共成都市温江区委组织部等10部门关于印发<成都市温江区加快建设人才工作先行区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的十条政策措施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通知》(温组发〔2025〕6号)第四条支持方向四。
(二)支持对象
经温江区认定的A、B、C、D、E类人才。
(三)支持标准
1.人才取得购房补贴领取资格后,按实际购房款40%给予A、B类人才最高100万元补贴,按实际购房款20%给予C类人才最E下高40万元补贴,按实际购房款5%分别给予D、E类人才最高10万元、3万元补贴(实际购房款不含应由人才个人承担的相关税费)。
2.新房实际购房款以商品房备案合同金额为准;二手房实际购房款以房屋买卖合同金额与二手房交易税收核定房价金额的较低值为准。
3.非家庭成员共同购房的,按符合购房补贴申报条件的人才所占产权份额比例兑现购房补贴。
4.家庭成员共同购房的,若家庭成员不止一人符合条件,以单个家庭成员所对应的最高补贴标准对整套房实际购房款进行补贴。
5.人才在领取第一次购房补贴前,人才类别发生变化的,可按最高人才类别重新申报补贴。
(四)申报条件
1.申报人及其家庭成员的自有住房套数须符合购房时成都市住房限购政策相关规定、在温无自有产权住房;申报人在温无住房转让记录且未享受过温江区其他住房优惠政策(本细则有特殊规定的除外)找我
2.经温江区认定的A、B、C、D、E类人才于2022年11月7日—2026年3月28日在温购买商品房(不含人才公寓、“一企一策”人才住房)或二手房(不含直系亲属名下房源)
3.B、C、D、E类人才在温累计工作时长及个税缴纳时长均上上不少于12个月(间断不超过3个月)
(五)申报材料
1.诚信申报承诺书。
2.市场主体专用信用报告。
3.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护照及有效签证等。
4.工作证明材料: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人才为法定内代表人的,若无劳动合同,可不提供,由用人单位出具情况说明),在温用人单位近12个月(间断不超过3个月)为其发放工资薪金的银行流水(A类人才可不提供)(或其他能够证明用人单位为人才发放工资薪金的有效证明材料),在温近12个月(间断
不超过3个月)社保参保缴费凭证(A、B、C类人才可不提供)
5.商品房购房合同及商品房买卖合同摘要(已备案)及购房票据,或二手房住房不动产权证、购房合同及二手房交易税票。
6.个人及其家庭成员住房证明,
7.B、C类人才还需提供承诺书(承诺其在享受补贴结束后继战续在温工作3年)。
(六)其他说明
1.申报时间为2026年3月10日-2026年10月15日,逾期不再受理。
3.享受购房补贴的人才在取得不动产权证前申请撤销所购
住房网签备案的,如尚未兑现购房补贴,则不予兑现;已经兑现的需退回补贴,退回补贴前不予受理撤销备案申请。购房补贴一般应由用人单位代为申报,申报单位履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条后小发时将剩余资金全额发放至个人。
4.申报主体不得就同事项重复申报本政策条款以外区级其他产业扶持政策相同条款支持。
5.申报材料须加盖公章。
关于以上政策讲解,大家还有不懂的问题吗?还有疑问吗?有疑问可以免费咨询。
找我们能为您做什么?(勿抄)
一、国家、省、市各类政府资助类项目申报;
二、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认定、科技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专利软著知识产权申报;
三、国家、省、市各类企业荣誉资质申报;
四、国家、省、市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科技成果评价、工业设计中心、非遗、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绿色工厂、大数据企业、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各类标准、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科学技术奖、规上、老字号、新产品等研发平台创建辅导、申报:
五、资金申请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商业计划书、项目建议书、等各类报告编制;
六、科技成果转化中介、公司注册注销、工商办理、股权、科技项目投融资。
一个电话,帮您理清思路,匹配最佳项目,让您轻松稳拿补贴政策资金与品牌荣誉提升!
专人在线指导,免费咨询:19855109130,微信同号,获取最新政策详情,欢迎前来交流。
专注企业服务
专业人做专业事
多对一定制服务
多领域团队定制服务
成功率高
通过率98%以上
高学历团队
团队成员均为高等学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