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申即享+精准激励!崇州市促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支持政策申报补贴条件和材料实施细则!崇州服务业迎来政策红利!《促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支持政策实施细则》正式落地。本次细则聚焦企业发展全周期,从升规入统、规模扩张、主体转型到场景打造、服务贸易,提供全链条资金支持。最高 80 万元经营扩量奖励、20 万元上规激励、50 万元消费场景补助,叠加 “免申即享” 便捷服务,让政策红利直达企业。旨在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培育壮大服务业市场,助力崇州打造服务业发展新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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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支持服务业企业上规上限
鼓励企业升规入统,对首次入统的服务业企业、批零住餐企业,且首季经营规模实现正增长的,给予企业最高不超过20万元“上规”激励。
支持方向一: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
(一)支持对象
参与崇州服务业发展,且在2025年1月1日后首次成为我市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
(二)申报条件
首次成为我市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互联网、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房地产行业等),且在库首个1—2月经营规模实现正增长。首次成为我市规模以上非营利性服务业企业。
(三)支持标准
1.规模以上营利性服务业企业一次性10万元,规模以上非营利性服务业企业一次性5万元;
2.属于新开业月度入库的规模以上营利性服务业企业,再追加一次性激励10万元。
(四)申报流程
本政策条款“免申即享”,由市商务局牵头,市统计局配合提供相关资料。
(五)政策咨询
市商务局产业发展科,咨询电话:028-82272332
支持方向二:限额以上零售企业
(一)支持对象
参与崇州服务业发展,且在2025年1月1日后首次成为我市限额以上零售业企业。
(二)申报条件
首次成为我市限额以上零售业企业,且首个季度经营规模实现正增长。
(三)支持标准
1.一次性10万元;
2.属于新开业企业月度入库的,再追加一次性激励10万元。
(四)申报流程
本政策条款“免申即享”,由市商务局牵头,市统计局配合提供相关资料。
(五)政策咨询
市商务局流通运行科,咨询电话:028-82317588
支持方向三:限额以上批发、住宿、餐饮业企业
(一)支持对象
参与崇州服务业发展,且在2025年1月1日后首次成为我市限额以上批发、住宿、餐饮业企业。
(二)申报条件
首次成为我市限额以上批发、住宿、餐饮业企业,且首个季度经营规模实现正增长。
(三)支持标准
1.一次性5万元;
2.属于新开业企业月度入库的,再追加一次性激励5万元。
(四)申报流程
本政策条款“免申即享”,由市商务局牵头,市统计局配合提供相关资料。
(五)政策咨询
市商务局流通运行科,咨询电话:028-82317588
第二条 支持服务业商贸业企业扩大规模
对年度经营规模达200万元(含)以上、经营规模较上年增长10%以上的服务业商贸业企业,给予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80万元一次性激励。其中,可将不超过50%部分给予企业管理团队。
支持方向一:服务业企业(单位)
(一)支持对象
参与崇州服务业发展的服务业企业(单位)。
(二)申报条件
1.综合企业类别、经营能力、发展潜力等因素评定,得分60分以上的服务业企业(60分及以下企业不予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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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 |
指标内容 |
指标说明及分值 |
佐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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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
上规入库企业 |
属于崇州“四上”企业的得40分,不属于的不得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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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 |
企业经营 |
经营规模3000万元及以上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互联网、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2000万元以上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1000万元以上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企业,得20分,否则不得分。 |
企业申报年度 |
|
发展 |
经济指标 |
经营规模得分大于零,经营规模同比增速20%(含)—30%(不含),得8分;30%(含)—50%(不含),得16分;50%(含)—70%(不含),得24分;75%(含)—90%(不含),得32分; 90%(含)以上,得40分。 |
企业申报年度 |
2.申报年度1—11月经营规模达3000万元及以上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互联网、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000万元以上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1000万元以上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企业;且较上一年度增长20%及以上。
(三)支持标准
1.综合评价得分61—69分,给予5万元一次性激励;
2.综合评价得分70—79分,给予10万元一次性激励;
3.综合评价得分80—89分,给予20万元一次性激励;
4.综合评价得分90—99分,给予30万元一次性激励;
5.综合评价得分100分,给予40万元一次性激励。
上述一次性激励中,均可将不超过50%部分给予企业经营者及相关人员。
(四)申报材料
1.诚信申报承诺书;
2.企业申报年度1—11月和上一年度1—11月的财务报表中的利润表或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
(五)申报流程
本政策条款申报采取线上办理方式,申报主体通过“蓉易享”平台,按照政策申报通知要求上传申报资料。
(六)其他说明
申报材料须原件扫描加盖公章。
(七)政策咨询
市商务局产业发展科,咨询电话:028-82272332
支持方向二:零售业企业(单位)
(一)支持对象
参与崇州服务业发展的零售业企业(单位)。
(二)申报条件
综合企业类别、经营能力、发展潜力等因素评定,得分70分以上的零售业企业(70分及以下企业不予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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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类型 |
指标内容 |
指标说明及分值 |
佐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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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
上规入库企业 |
属于崇州“四上”企业的得40分,不属于的不得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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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 |
企业经营 |
企业销售额1500万元(含)—5亿元(不含)得20分,5亿元(含)及以上的得30分,否则不得分。 |
企业申报年度 |
|
发展 |
经济指标 |
经营规模得分大于零,经营规模同比增速10%(含)—20%(不含),或规模扩大1亿(含)—2亿(不含),得15分; 经营规模增长20%(含)—30%(不含),或规模扩大2亿(含)—4亿(不含),得20分; 经营规模增长30%(含)—50%(不含),或规模扩大4亿(含)—5亿(不含),得25分; 经营规模增长50%(含)以上,或规模扩大5亿以上,得30分。 |
企业申报年度 |
(三)支持标准
1.综合评价得分71—79分,给予10万元一次性激励;
2.综合评价得分80—84分,给予20万元一次性激励;
3.综合评价得分85—94分,给予30万元一次性激励;
4.综合评分得分95—100分,给予80万元一次性激励。
上述一次性激励中,均可将不超过50%部分给予企业经营者及相关人员。
(四)申报材料
1.诚信申报承诺书;
2.企业申报年度和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中的利润表或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
(五)申报流程
本政策条款申报采取线上办理方式,申报主体通过“蓉易享”平台,按照政策申报通知要求上传申报资料。
(六)其他说明
申报材料须原件扫描加盖公章。
(七)政策咨询
市商务局流通运行科,咨询电话:028-82317588
支持方向三:批发业企业(单位)
(一)支持对象
参与崇州服务业发展的批发业企业(单位)。
(二)申报条件
综合企业类别、经营能力、发展潜力等因素评定,得分70分以上的批发业企业(70分及以下企业不予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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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 |
指标内容 |
指标说明及分值 |
佐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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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
上规入库企业 |
属于崇州“四上”企业的得40分,不属于的不得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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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 |
企业经营 |
经营规模2000万元—3亿元的,得16分;经营规模3亿元—10亿元的,得20分;经营规模10亿元以上的,得30分。 |
企业申报年1-12月的财务报表中的利润表或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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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 |
经济指标 |
经营规模得分大于零,经营规模同比增速20%(含)—30%(不含),或规模扩大2亿(含)—3亿(不含),得14分; 经营规模增长30%(含)—50%(不含),或规模扩大3亿(含)—4亿(不含),得25分; 经营规模增长50%(含)以上,或规模扩大4亿以上的,得30分。 |
企业申报年1-12月及上一年度1-12月的财务报表中的利润表或增值税及附加 |
(三)支持标准
1.综合评价得分71—79分,给予10万元一次性激励;
2.综合评价得分80—89分,给予20万元一次性激励;
3.综合评分得分90—99分,给予30万元一次性激励;
4.综合评价得分100分,给予40万元一次性激励。
上述一次性激励中,均可将不超过50%部分给予企业经营者及相关人员。
(四)申报材料
1.诚信申报承诺书;
2.企业申报年度和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中的利润表或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
(五)申报流程
本政策条款申报采取线上办理方式,申报主体通过“蓉易享”平台,按照政策申报通知要求上传申报资料。
(六)其他说明
申报材料须原件扫描加盖公章。
(七)政策咨询
市商务局流通运行科,咨询电话:028-82317588
支持方向四:住宿、餐饮业企业(单位)
(一)支持对象
参与崇州服务业发展的住宿、餐饮业企业(单位)。
(二)申报条件
综合企业类别、经营能力、发展潜力等因素评定,得分60分以上的住宿、餐饮业企业(60分及以下企业不予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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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 |
指标内容 |
指标说明及分值 |
佐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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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
上规入库企业 |
属于崇州“四上”企业的得40分,不属于的不得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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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 |
企业经营 |
经营规模200万元(含)—500万元(不含),得10分;经营规模500万元(含)—2000万元(不含),得15分;经营规模2000万元及以上,得20分。 |
企业申报年度 |
|
发展 |
经济指标 |
经营规模得分大于零,经营规模同比增速20%(含)—30%(不含),得15分;30%(含)—50%(不含),得25分;50%(含)以上,得40分。 |
企业申报年度 |
(三)支持标准
1.综合评价得分61—69分,给予2万元一次性激励;
2.综合评价得分70—79分,给予5万元一次性激励;
3.综合评价得分80—89分,给予10万元一次性激励;
4.综合评分得分90—100分,给予20万元一次性激励。
上述一次性激励中,均可将不超过50%部分给予企业经营者及相关人员。
(四)申报材料
1.诚信申报承诺书;
2.企业申报年度和上一年度的利润表或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
(五)申报流程
本政策条款申报采取线上办理方式,申报主体通过“蓉易享”平台,按照政策申报通知要求上传申报资料。
(六)其他说明
申报材料须原件扫描加盖公章。
(七)政策咨询
市商务局流通运行科,咨询电话:028-82317588
第三条 支持“个转企”“分转子”
(一)鼓励个体工商户注册独立法人公司,在设立公司一年内升规入统的,给予企业3万元一次性奖励。
(二)鼓励分支机构设立独立法人公司,对新设立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在一年内升规入统的,给予企业20万元奖励,存续期间分三年按50%、30%、20%进行兑现。
支持方向一:“个转企”
(一)支持对象
参与崇州服务业发展的服务业商贸业市场主体。
(二)申报条件
个体工商户转型为独立法人公司(含个人独资公司),并在注册公司后一年内成为我市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或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
(三)支持标准
给予企业3万元一次性奖励。
(四)申报流程
本政策条款“免申即享”,由市商务局牵头,市审批局、市统计局配合提供相关资料。
(五)政策咨询
1.市商务局产业发展科,咨询电话:028-82272332
2.市商务局流通运行科,咨询电话:028-82317588
支持方向二:“分转子”
(一)支持对象
参与崇州服务业发展的服务业商贸业企业。
(二)申报条件
分支机构转型为独立法人公司,并在注册公司后一年内成为我市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或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
(三)支持标准
给予企业20万元奖励,存续期间分三年按50%、30%、20%进行兑现。
(四)申报流程
本政策条款“免申即享”,由市商务局牵头,市审批局、市统计局配合提供相关资料。
(五)政策咨询
1.市商务局产业发展科,咨询电话:028-82272332
2.市商务局流通运行科,咨询电话:028-82317588
第四条 支持打造示范性消费场景
鼓励市场主体在崇打造特色街区、地标潮购、夜间缤纷等示范性消费场景,给予单个申报主体最高不超过50万元一次性激励。新晋被国家、省、市等部门评选为示范性消费新场景、特色街区(以文件为准)的,给予申报主体2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支持方向一:示范性消费场景激励
(一)支持对象
参与崇州服务业发展的企业。
(二)申报条件
1.在崇州市打造示范性消费场景的申报主体;综合企业类别、场景主体、实际投入、经济效益等因素评定,得分60分以上的企业(60分及以下企业不予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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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类型 |
指标内容 |
指标说明及分值 |
佐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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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类别 |
上规入库 企业 0—15分 |
属于“四上”企业的得15分,不属于“四上”企业不得分。 |
— |
|
场景主体 |
有实施或运营主体0—25分 |
有专门的场景打造实施主体或管理运营机构得25分,无不得分。 |
三证合一的新版营业执照等 |
|
实际投入 |
实际投入 规模 0—30分 |
20—50万元(不含)得10分;50—100万元(不含)得20分; 100万元(含)及以上的得30分。 |
有资质的审计机构出具可查验的专项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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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效益 |
场景经营 规模 0—30分 |
20—50万元(不含)得10分;50—100万元(不含)得20分; 100万元(含)及以上的得30分。 |
就业人数、营业收入、水电气支出等经营数据佐证材料 |
2.示范性消费场景包含自然亲水、特色街区、地标潮购、夜间缤纷、运动健康、生态休闲、邻里生活等场景,激励金额不超过场景打造实际投入金额的50%;
3.每个场景按照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实际投入费用、运营成效、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获奖情况等要素,根据项目申报、现场审核、专家评审等程序予以确定;
4.同一消费场景仅限一个主体进行申报,涉及多个实施主体或运营主体的可进行联合申报,须授权指定其中一个为申报主体,由申报主体提供相关申报材料并参与评定。
(三)支持标准
1.一等奖不超过1个(90分以上),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激励;
2.二等奖不超过2个(75分以上),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激励;
3.三等奖不超过3个(60分以上),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激励。
(四)申报材料
1.诚信申报承诺书;
2.项目申请报告,包括项目简介、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经营规模、实际投入费用、获奖情况、项目实施前后对比图片、项目运营成效以及经济社会人文效益等;
3.《示范性消费场景项目评价指标》中需要申报企业提供的证明材料(按二级指标要求依次提供佐证材料,扫描为一个PDF文件后上传);
4.有资质的审计机构出具可查验的专项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明确项目新建或改造过程中直接相关的实际投入费用等,同时提供相关的合同、票据及支付凭证等资料作为附件;
5.项目属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推荐材料(须含初审意见)。
(五)申报流程
本政策条款申报采取线上办理方式,申报主体通过“蓉易享”平台,按照政策申报通知要求上传申报资料。
(六)其他说明
1.同一项目申报的同一场景类型,在政策有效期内仅能享受一次政策支持;
2.次年评选上一年度示范性消费场景;
3.申报材料须原件扫描加盖公章。
(七)政策咨询
市商务局流通运行科,咨询电话:028-82317588
支持方向二:示范性消费新场景、特色街区
(一)支持对象
参与崇州服务业发展的企业。
(二)申报条件
在崇州市打造示范性消费新场景、特色街区的实施主体或运营主体。
(三)支持标准
1.首次被评选认定为国家级示范性消费新场景、特色街区的,给予20万元一次性激励;
2.首次被评选认定为省级示范性消费新场景、特色街区的,给予10万元一次性激励;
3.首次被评选认定为市级示范性消费新场景、特色街区的,给予5万元一次性激励。
(四)申报流程
本政策条款“免申即享”,由市商务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提供相关材料。
(五)政策咨询
市商务局流通运行科,咨询电话:028-82317588
第五条 支持住宿餐饮企业提质发展
支持方向一:支持培育旅游住宿品牌。
经营主体获得各级文化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评定的旅游住宿品牌,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10万元一次性激励;对初次认定为“健康崇宿”的,一次性给予奖励1万元,复核通过后,一次性给予奖励1万元。
(一)支持对象
从事旅游住宿业经营活动,参与崇州服务业发展的市场主体。
(二)申报条件
获得由各级文化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评定的旅游住宿品牌。
(三)支持标准
1.首次被评选认定为五星级旅游饭店、金叶级绿色旅游饭店、金鼎级文化主题旅游饭店、甲级旅游民宿的,给予50万元一次性激励;
2.首次被评选认定为四星级旅游饭店、银叶级绿色旅游饭店、银鼎级文化主题旅游饭店、乙级旅游民宿的,给予30万元一次性激励;
3.首次被评选认定为丙级旅游民宿、天府旅游名宿(省级旅游民宿)、成都市精品民宿的,给予10万元一次性激励;
4.首次被评选认定为“健康崇宿”的,给予1万元一次性激励,经复核通过后,再给予1万元一次性激励。
(四)申报流程
本政策条款“免申即享”,由市文旅局提供相关资料。
(五)其他说明
该条款是在国家、省、成都市政策奖励的基础上给予的追加激励。
(六)政策咨询
市文旅局旅游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28-82185835
支持方向二:支持餐饮品牌创建。
首次获评“老字号”“特色小店”、“名店、名菜、名厨”等官方认定的荣誉称号的餐饮企业,按照国家、省、成都市级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3万元奖励。
(一)支持对象
参与崇州服务业发展的企业。
(二)申报条件
首次获评“老字号”“特色小店”“名店、名菜、名厨”等官方认定的荣誉称号的餐饮企业。
(三)支持标准
首次被官方评定为“老字号”“特色小店”“名店、名菜、名厨”等荣誉称号的餐饮企业,被评选认定为国家级荣誉称号的,给予10万元一次性激励;被评选认定为省级荣誉称号的,给予5万元一次性激励;被评选认定为成都市级荣誉称号的,给予3万元一次性激励。
(四)申报流程
本政策条款“免申即享”,由市商务局牵头实施。
(五)其他说明
该条款是在国家、省、成都市政策奖励的基础上给予的追加激励。
(六)政策咨询
市商务局流通运行科,咨询电话:028-82317588
支持方向三:支持住宿、餐饮业企业提档升级。
对提升设施设备、文化主题的旅游住宿、餐饮业企业,按升级改造费用实际支出的5%给予补贴,每家酒店、民宿最高补贴不超过15万元。对店招升级、油烟净化改造的住宿、餐饮业企业,按升级改造费用实际支出的50%给予补贴,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5万元。
(一)支持对象
参与崇州服务业发展的企业。
(二)申报条件
对照行业标准提升设施设备、文化主题或进行店招升级、油烟净化改造。
(三)支持标准
1.对照行业标准提升设施设备、文化主题,按升级改造费用实际支出的5%给予补贴,每家企业最高补贴不超过15万元。
2.进行店招升级、油烟净化改造,按实际支出的50%给予补贴,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5万元。
3.企业建成并正式营业,按实际投资额补贴(不含土地投资和租赁费用)。
(四)申报材料
1.诚信申报承诺书;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项目竣工验收等相关材料(附改造前后对比图片);
5.由具有资质的机构出具项目专项审计报告(附项目实际投入相关合同、协议、银行往来转账凭证、票据复印件等)。
(五)申报流程
本政策条款申报采取线上办理方式,申报主体通过“蓉易享”平台,按照政策申报通知要求上传申报资料。
(六)其他说明
申报材料须原件扫描加盖公章。
(七)政策咨询
1.市商务局流通运行科,咨询电话:028-82317588
2.市文旅局旅游服务中心,咨询电:028-82185835
第六条 支持企业扩大出口规模
对年度出口额达到1亿元(含)以上且实现正增长的外贸实绩企业,给予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30万元资金激励。
(一)支持对象
参与崇州服务业发展的企业。
(二)申报条件
企业年度国际市场占有率达到1亿元(含)人民币以上,且在上一年度基础上实现正增长。
(三)支持标准
综合业务开展情况、国际市场占有情况、产业带动情况等因素评定,得分60分以上为合格,60分(含)以下的企业不予激励。企业得分60分以上的,给予10万元激励,每超1分支持1万元,满分100分,单个企业最高给予不超过30万元支持。
外贸企业综合考评指标得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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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指标说明及分值 |
佐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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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础指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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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经营状况(5分) |
业务开展(2分) |
根据业务开展情况按基础分+加分计算 |
企业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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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纳就业人数(3分) |
根据吸纳就业情况按基础分+加分计算 |
社保 证明 |
|
|
二、重点指标 |
|||
|
国际市场占有率(80分) |
较上年度增量(75分) |
根据增量按基础分+加分计算 |
报关单 |
|
较上年度增速(5分) |
根据增速计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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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特色指标 |
|||
|
产业带 |
外向型经济得分(10分) |
根据对外向型经济贡献率计算。 |
报关单 |
|
其他得分 (5分) |
根据企业在“川行天下”“蓉品出海”名录内的高能级展会上签约情况及外贸新业态开展情况计分。 |
企业提供佐证 |
|
|
各项分数按照取整法计算,综合考评得分60分以上为合格,60分(含)以下的企业不予激励。企业得分60分以上的,给予10万元激励,每超1分支持1万元,满分100分,单个企业最高给予30万元支持。 |
|
||
(四)申报材料
1.诚信申报承诺书;
2.《外贸企业综合考评指标得分表》;
3.经会计师事务所就《外贸企业综合考评指标得分表》涉及的考核指标进行审计的企业专项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社保证明;
4.申报年度报关单复印件(可包含一般贸易、跨境电商、市场采购等);
5.“川行天下”“蓉品出海”名录中的高能级展会签约协议、照片等佐证材料。
(五)申请流程
本政策条款申报采取线上办理方式,申报主体通过“蓉易享”平台,按照政策申报通知要求上传申报资料。
(六)其他说明
申报材料须原件扫描加盖公章。
(七)政策咨询
市商务局经贸博览科,咨询电话:028-82272102
第七条 支持开展服务贸易
支持承接离岸服务外包、软件出口并在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企业端注册并填报相关信息的服务贸易企业,经平台审核符合通过的企业,年度服务贸易进出口额或离岸外包执行额实现正增长,给予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0万元资金激励。
(一)支持对象
参与崇州服务业发展的服务业企业。
(二)申报条件
申报年度经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审核通过的服务贸易进出口额或离岸外包执行额达到100万美元(含)以上,年度实现正增长且进入崇州市前五。
(三)支持标准
以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审核通过的服务贸易进出口额或离岸外包执行额为准。综合考评得分60分以上为合格,60分(含)以下的企业不予激励。企业得分60分以上的,给予5万元支持,每超1分支持0.2万元,满分100分,单个企业最高给予不超过10万元支持。
服务贸易企业综合考评指标得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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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指标说明及分值 |
佐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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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础指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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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经营状况(5分) |
业务开展(2分) |
根据业务开展情况按基础分+加分计算 |
企业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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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纳就业人数(3分) |
根据吸纳就业情况按基础分+加分计算 |
社保证明 |
|
|
二、重点指标 |
|||
|
承接离岸服务外包、软件国际市场占有率情况(80分) |
国际市场占有率得分(80分) |
根据国际市场占有率按基础分+加分计算 |
相关合同、收汇资料 |
|
三、特色指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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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荣誉(15分) |
媒体影响力(5分) |
根据企业媒体影响力计分。 |
企业提供佐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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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影响力(10分) |
根据企业行业影响力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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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考评得分60分以上为合格,60分(含)以下的企业不予激励。企业得分60分以上的,给予5万元支持,每超1分支持0.2万元,满分100分,单个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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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申报材料
1.申报主体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
2.诚信申报承诺书;
3.《企业服务贸易或离岸外包收入明细表》;
4.企业服务贸易或离岸外包合同复印件、合同登记证书复印件;
5.银行出具的收汇凭证复印件、涉外收入申报单复印件。若企业为采取线上方式进行涉外收入申报,则提供申报界面截图。用人民币进行跨境结算的需提交相关业务凭证复印件。承接跨国公司的国际服务外包业务,而由跨国公司境内机构代为支付的服务外包业务收入,须提供相关业务凭证复印件(收款凭证、发票凭证复印件,业务发包方或者代为支付方证明材料等);
6.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中已通过审核的证明材料;
7.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申报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复印件。
(五)申请流程
本政策条款申报采取线上办理方式,申报主体通过“蓉易享”平台,按照政策申报通知要求上传申报资料。
(六)其他说明
申报材料须原件扫描加盖公章。
(七)政策咨询
市商务局经贸博览科,咨询电话:028-82272102
第八条 支持企业拓展海外市场
支持方向一:支持企业参加涉外重要展会活动
对企业参加“川行天下”“蓉品出海”等上级补贴的展会项目,在上级给予补贴的基础上,对展位费剩余部分予以80%补贴,单个企业年度补贴金额不超过20万元。
(一)支持对象
参与崇州服务业发展的企业。
(二)申报条件
参加“川行天下”“蓉品出海”等展会并获得上级补贴的企业。
(三)支持标准
对参加“川行天下”“蓉品出海”等展会并获得上级补贴的企业,在上级给予支持的基础上,对展位费剩余部分予以80%补贴,单个企业年度补贴金额不超过20万元。
(四)申报材料
(1)申报主体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
(2)诚信申报承诺书;
(3)享受上级展会补贴政策的官方文件;
(4)实际支付的展位费用材料(转账记录、合同以及相关票据)。
(五)申请流程
本政策条款申报采取线上办理方式,申报主体通过“蓉易享”平台,按照政策申报通知要求上传申报资料。(以上材料均为申报材料要件,如有缺失视同无效材料;所有申报材料需编制目录;每页(正反面)需加盖企业印章)。
(六)政策咨询
市商务局经贸博览科,咨询电话:028-82272102
支持方向二:鼓励企业开展进出口业务
对首次开展货物进出口业务的企业,且年度进出口额达到100万元(含)以上的,给予5万元一次性激励;对企业首次出口产品到新的国家或地区,且对每个国家或地区的年出口额达到100万元(含)以上的,按照每新增一个国家或地区给予5万元一次性激励。单个企业每年累计最高30万元。
(一)支持对象
参与崇州服务业发展的生产型企业、出口崇州造产品的贸易型企业。
(二)申报条件
对首次开展货物进出口业务且年度进出口额达到10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对首次出口产品到新的国家或地区,且单个国家或地区的年出口额达到10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
(三)支持标准
对首次开展货物进出口业务的企业,经认定,给予5万元一次性激励;对企业首次出口产品到新的国家或地区,经认定,按照每新增一个国家或地区给予5万元一次性激励。单个企业每年累计最高30万元。
(四)申报材料
1.诚信申报承诺书;
2.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回执;
3.申报年度报关单复印件(可包含一般贸易、跨境电商、市场采购等);
4.企业专项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社保证明;
5.与国外客户签订的正式贸易合同(复印件);
6.企业生产厂房或生产线真实照片(生产型企业提供);
7.产品采购合同及付款凭证、加盖双方公司公章的供货清单、崇州生产工厂营业执照复印件(出口崇州造产品的贸易型企业提供)。
(五)申请流程
本政策条款申报采取线上办理方式,申报主体通过“蓉易享”平台,按照政策申报通知要求上传申报资料。
(六)其他说明
申报材料须原件扫描加盖公章。
(七)政策咨询
市商务局经贸博览科,咨询电话:028-82272102
第八条 其他
(一)本实施细则适用于近三年信用良好,未发生亡人安全事故、突发环境事件等,未在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名单、环境信用评价“不良企业”有效期内的服务业市场主体,涉及项目应符合成都市产业发展政策和安全、环保、节能、消防、统计等法律规定。
(二)实施细则自2026年1月29日起施行,有效期至《崇州市促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支持政策(崇商务规〔2025〕1号)失效或废止之日。有效期内,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政策发生变化,本实施细则相关涉及内容从其变化。
(三)本实施细则由崇州市商务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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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家、省、市各类政府资助类项目申报;
二、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认定、科技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专利软著知识产权申报;
三、国家、省、市各类企业荣誉资质申报;
四、国家、省、市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科技成果评价、工业设计中心、非遗、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绿色工厂、大数据企业、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各类标准、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科学技术奖、规上、老字号、新产品等研发平台创建辅导、申报:
五、资金申请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商业计划书、项目建议书、等各类报告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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