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西安规上文旅企业/旅行社/景区/酒店补贴申报指南

钱洁 / 2026-04-03 10: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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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西安市文化旅游体育娱乐产业高质量发展,西安市文化和旅游局、西安市财政局联合启动2026年度促进文化旅游体育娱乐产业高质量发展支持政策项目申报工作。本次申报涵盖培育壮大经营主体、产业结构升级、产业聚集区建设、公共设施运营管理、广告传媒产业、数字文旅经济、演艺赛事品牌、融合发展激活消费、文化事业建设等十大类别,共计22个细分支持方向。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25日,采取纸质材料+财政云项目库同步申报方式。本文将为您逐项解读申报资格、支持标准、材料清单及审核流程,建议各文旅体娱企业及机构抓紧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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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西安市促进文化旅游体育娱乐产业高质量发展支持政策项目申报指南
一、申报单位资格条件
(一)在我市依法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文化旅游体育娱乐单位或企业;
(二)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良好,依法纳税、诚信经营;
(三)企业和其主要负责人及企业分支机构审核期限内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未引发重大社会负面舆情或被列为失信主体及联合惩戒对象;未受到除警告、通报批评及罚款金额小于5万元(含5万元)以外的行政处罚。
(四)申报企业为旅行社的还需提供依法足额缴纳旅游服务质保金和旅行社责任险证明。
二、申报类别及内容
(一)培育壮大文旅体娱经营主体
1.支持小微企业升规纳统
补助内容:对首次升规纳统的文旅体娱企业,给予奖励。
申报主体:首次纳统的规上文旅体娱企业
申报条件:2024年至2025年首次升规纳统,且未受到其他市级部门相应奖励。
申报要求:
企业升规纳统证明材料(一套表直报系统入库创建时间截图,加盖企业公章)。
2.支持企业加快发展
补助内容:鼓励文旅体娱企业开展技术升级、业态优化、营销创新,着力挖掘市场潜力、增强竞争能力、扩大营收规模,带动文旅体娱产业高质量发展。
申报主体:规上旅行社和限上星级酒店(旅游市场处)、规上旅游演艺企业(艺术处)、规上旅游景区企业(资源开发处)。
申报条件:2025年度营收达到政策奖励标准,2025年营收总额同比2024年营收总额增长10%以上。
申报要求:
(1)企业梳理必要凭证(原始材料,自行保存),聘请第三方专业审计机构进行审计;
(2)企业提供第三方专业审计机构的审计报告,附2024年和2025年度纳税申报表及利润表。
申报主体:规上旅游演艺企业
申报条件:2025年度营收达到政策奖励标准,2025年营收总额同比2024年营收总额增长10%以上。
申报要求:
(1)企业梳理必要凭证(原始材料,自行保存),聘请第三方专业审计机构进行审计;
(2)企业提供第三方专业审计机构的审计报告,附有关年度利润表。
申报主体:规上旅游景区企业
申报条件:2025年度营收达到政策奖励标准,2025年营业收入总额同比2024年营业收入总额增长10%以上。
申报要求:
(1)企业梳理必要凭证(原始材料,自行保存),聘请第三方专业审计机构进行审计;
(2)企业提供第三方专业审计机构的审计报告,附有关年度利润表。
3.支持文旅体娱企业贷款融资
补助内容:对企业当年新增贷款实施文旅产业项目的,根据项目示范带动效应,给予贴息。依托市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通过政银合作建立文化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鼓励引导企业竞逐新赛道。
申报主体:全市旅游企业。
申报条件:
(1)2025年度新增贷款实施旅游产业项目;
(2)项目需在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入库,纳入固定资产投资统计;
申报要求:
(1)贴息项目申报书;
正文部分材料:贷款贴息资格审查表、贷款贴息申请表、承诺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可行性研究报告(需经具有资质单位编制)、项目立项、国土、环保等审批意见。
附件部分材料:贷款合同、贷款发放凭证、还款计划表、利息回单、银行等金融机构出具的贷款余额及待付利息金额证明以及其他直接相关的佐证材料;贴息资金申请表应按符合条件的贷款业务按笔填报。
(2)已投入资金明细表和资金支付凭证、资金来源资料及相关会议纪要;
(3)企业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4)项目在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入库及投资纳统佐证资料。
(二)推动文旅体娱产业结构升级
4.加快旅游业提质扩容
4-1.补贴3A级以上重点旅游景区和省级旅游度假区重点项目。
补助内容:对我市3A级以上重点旅游景区挖掘文化内涵、创新体验场景、完善硬件设施、提升旅游品质的重点项目,给予补贴。
申报主体:3A级以上重点旅游景区运营企业和省级旅游度假区主要创建企业。
申报条件:支持3A级以上重点旅游景区挖掘文化内涵,基于文化资源开发体验空间,实施文旅与科技、工业、体育、商贸等深度融合,完善配套设施、丰富产品供给、提升服务品质,带动二次消费(包括但不限于完善安全设施设备、基础设施提升、开展宣传营销、旅游道路建设、停车场扩容、生态停车场改造)。
申报要求:
(1)项目的基本情况、实施方案;
(2)2025年度建成或在建项目,已投入资金明细表和实际支出的相关凭证、资金来源资料;
(3)项目绩效评估报告。
4-2.支持高品质酒店新建改造提升奖补。
4-2-1.新评定五星级酒店奖励。
补助内容:新评定的五星级酒店给予奖励。
申报主体:五星级酒店运营公司。
申报条件:2025年新评定的五星级酒店。
申报要求:
(1)五星级酒店批准文件及证书;
(2)项目改造提升审计报告。
4-2-2.四星级以上酒店改造提升项目补贴。
补助内容:对四星级以上酒店改造提升项目,给予项目补贴。
申报主体:四星级以上酒店运营公司。
申报条件:2025年五星级、四星级酒店竣工完成的改造提升项目。
申报要求:
企业提供第三方专业审计机构申报奖励项目审计报告,包含项目立项有关文件,项目经费预算书、施工合同及主要设备采购合同;项目竣工验收报告;项目决算报表;项目完工审计报告等有关材料。
4-3.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补贴(不含景区)。
补助内容:支持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对游客服务中心、旅游信息平台、旅游交通基础设施、旅游应急救援设施等项目建设,给予补贴。
申报主体:各区县、各开发区文旅行政管理部门、旅游公共服务企事业单位。
申报条件:2025年建成或在建的游客服务中心、旅游信息平台、旅游交通基础设施、旅游应急救援设施等项目。
申报要求:
(1)项目基本情况:包括立项资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实施方案、项目合同、项目审计报告(含已投入资金明细表和支出的相关凭证、资金来源资料);
(2)项目佐证资料:相关会议纪要、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等。
5.优化文旅体企业结构
补助内容:在线上旅行社、互联网媒体、演出经纪、赛事运营、票务平台等业态业务上,加强与国内企业的交流合作。
申报主体:新落户的线上各类国内头部文旅企业。
申报条件:2025年度落户西安市的线上旅行社、演出经纪、票务平台等国内头部企业。2025年营业收入超过2000万元(含2000万元)。
申报要求:企业基本情况,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等。
(三)加强文旅体娱产业聚集区建设
6.支持景区度假区运营企业发展
6-1.新评定国家级、省级旅游度假区及4A以上旅游景区运营单位或企业补助。
补助内容:对新评定的国家级、省级旅游度假区,分别给予
运营企业一次性项目补助。对新评定的5A、4A级旅游景区分别给予运营企业一次性项目补助。
申报主体:
新评定国家级、省级旅游度假区运营单位,新评定5A、4A级旅游景区运营单位。
申报条件:2025年度以来新评定的国家级、省级旅游度假区和5A、4A级旅游景区。
申报要求:
(1)项目基本情况;
(2)评定公告、立项资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企业上年度审计报告;
(3)建设规划或方案等手续、项目合同、资金支付凭证、资金来源资料及相关会议纪要等佐证材料。
6-2.红色旅游景区补助。
补助内容:对红色旅游景区展陈展示、改造提升等项目,给予运营企业一次性项目补助。
申报主体:红色旅游景区运营单位或企业。
申报条件:2025年度开展红色旅游景区展陈展示、改造提升且投资额超过100万元的项目。
申报要求:
(1)项目的基本情况、实施方案;
(2)已投入资金明细表、展陈或改造项目合同、资金支付凭证和资金来源资料;
(3)项目绩效评估报告。
6-3.文旅融合发展示范区、文化赋能乡村振兴试点项目补贴。
补助内容:对国家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国家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试点等创建工作中的重点项目,给予运营企业一次性项目补贴。
申报主体:承担国家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国家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试点创建任务的单位或相关企业。
申报条件:
(1)2025年度,取得国家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国家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试点创建资格;
(2)项目需在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入库,纳入固定资产投资统计;
(3)申报项目在创建试点工作中具有示范、支撑作用。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书(包括:包括:立项资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实施方案、项目合同、已投入资金明细表和资金支付凭证、资金来源资料及相关会议纪要等);
2.企业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提供财务状况说明书);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区县、开发区文旅、财政部门审核报告。
(四)创新公共文体设施运营管理
7.支持文体设施社会化运营
补助内容:对承担各级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社会化运营的企业,年度营收达到500万元且较上一年度增长20%以上的,当年给予运营补助。
申报主体:承担各级公共文化设施社会化运营企业。
申报条件:2025年度营收达到500万元且较2024年度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0%以上。
申报要求:
(1)社会化运营企业基本情况;
(2)项目运营委托合同;
(3)运营情况报告;
(4)审计报告及2024年和2025年度报税单和利润表。
8.支持公共文化场馆设备更新
补助内容:对各区县、各开发区和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的图书馆、文化馆等公共文化场馆,实施新建馆舍、提升改造、设备更新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按照总投资额进行补助。
申报主体:各区县、各开发区文旅行政部门,区县公共图书
馆、文化馆、美术馆等事业单位,社会力量投资建设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等公共文化场馆的企业单位。
申报条件:2025年度已经完成新建馆舍、提升改造、设备更新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申报要求:
(1)项目基本情况;
(2)立项资料;
(3)实施方案;
(4)项目合同;
(5)项目审计报告(含已投入资金明细表和支出的相关凭证、资金来源资料);
(6)相关会议纪要。
(五)做强做大广告传媒产业
9.鼓励西安特色微短剧生产9-1.央视首播微短剧奖励。
补助内容:支持企业拍摄制作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展示西安元素、讲述西安故事的微短剧,在央视首播的,给予每部作品一次性奖励。
申报主体:微短剧拍摄制作企业。
申报条件:2025年度各微短剧企业拍摄制作的,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展示西安元素、讲述西安故事、对外宣传西安城
市形象、提高西安国内外影响力的优秀微短剧,且在央视各频道首播。
申报要求:
(1)《营业执照》《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网络剧片发行许可证》复印件;
(2)重点网络影视剧信息备案表(备案表截图);
(3)微短剧作品完成样片;
(4)央视各频道首播相关证明材料;
(5)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展示西安元素、讲述西安故事、对外宣传西安城市形象、提高西安国内外影响力的相关证明材料等佐证材料。
9-2.入选优秀微短剧奖励。
补助内容:对入选国家广电总局优秀微短剧的,给予每部作品一次性奖励。
申报主体:微短剧拍摄制作企业。
申报条件:我市企业作为前三出品方创制,且在陕西省广电局备案,2025年度入选国家广电总局评定的优秀网络微短剧(包括但不限于网络视听节目推优、“中国梦”原创优秀网络视听节目、“跟着微短剧去旅行”相关创作计划等),并在主要网络视听平台播出。
申报要求:
(1)微短剧拍摄制作企业《营业执照》《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网络剧片发行许可证》复印件;
(2)微短剧作品完成样片;
(3)陕西省广电局重点网络影视剧信息备案表(信息备案表截图);
(4)获得优秀网络微短剧(包括但不限于网络视听节目推优、“中国梦”原创优秀网络视听节目、“跟着微短剧去旅行”相关创作计划等)推优评奖活动的文件、证书、网页截图;
(5)主要网络视听平台播出证明等佐证材料。
(六)大力发展数字文旅经济
10.大力发展XR文旅产业链
补助内容:建设西安市文化资源数据库,推动文物、文旅景区等资源的数字化和资产化,对重点依托帝陵、大遗址、博物馆、历史景区、红色文化等资源,打造具有地方特色与文化底蕴的沉浸式XR应用场景项目,根据技术创新程度、创意含量、实施进度、预期收益等,给予一次性补助。对聚焦XR关键器件、关键技术、终端设备、文旅应用等构建产学研一体的产业生态,打造具有区域影响力的XR终端制造产业基地,根据投资规模、带动能力、预期收益等,给予一次性补助。
申报主体:打造具有XR应用场景的文旅企业。
申报条件:
(1)项目应以XR(包含AR、VR、MR)技术应用为主,内容应聚焦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红色文化、本地文化元素;
(2)截止2025年12月31日,项目实施进展应超过计划进度的50%以上;
(3)项目预期收益的科学性、可操作性较强;
(4)项目总投资超过500万元且在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入库,纳入文化、娱乐业行业固定资产投资统计。
申报要求:
(1)项目基本情况;
(2)立项资料;
(3)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4)实施方案;
(5)项目合同;
(6)项目审计报告;
(7)项目在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入库及投资纳统佐证资料。
11.强化科技赋能旅游发展
11-1.智能交互沉浸式旅游体验项目补助。
补助内容:支持企业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元宇宙、虚拟现实等新技术打造旅游消费体验新场景,对社会效益较好且投资额达到500万元以上的智能交互沉浸式旅游体验项目,给予一次性补助。
申报主体:运用新技术打造旅游消费新场景的文旅企业。
申报条件:
(1)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元宇宙、虚拟现实等新技术打造旅游消费体验新场景的智能交互沉浸式旅游体验项目;
(2)截止2025年12月31日,项目实际进展应超过计划进度的50%以上。
(3)项目实际投资额达到500万元以上。
申报要求:
(1)项目基本情况;
(2)立项资料;
(3)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4)实施方案;
(5)项目合同;
(6)项目2025年度审计报告。
11-2.文旅数字产业基地项目补助。
补助内容:培育“互联网+旅游”、数字文旅演艺等数字产业基地,根据投资规模、示范效应、营收水平等,给予一次性补助。
申报主体:全市文旅产业基地运营企业
申报条件:
(1)以“互联网+旅游”、数字文旅演艺等业态为主营业务;
(2)产业基地符合我市文旅产业发展方向;
(3)有明确的“互联网+旅游”、数字文旅演艺产业基地建设
运营主体及发展规划;
(4)截止2025年12月31日,产业基地总投资规模应不低于3000万元,且已完成实际投资超过1000万元;
(5)已入驻或签约的在本产业领域有影响力的文旅企业应不少于5家。
申报要求:
(1)项目基本情况;
(2)立项资料;
(3)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4)实施方案;
(5)项目合同;
(6)项目2025年度审计报告。
(七)打造“西安演艺”“赛事名城”品牌
12.支持营业性演出发展12-1.演艺企业运营补贴。
补助内容:鼓励演艺企业在我市举办演唱会、音乐节等大型演出活动,支持演唱会、音乐节提升规模、扩大影响、激活消费。
申报主体:演艺企业(不含旅游演艺)。
申报条件:演艺企业(不含旅游演艺)2025年营收超过1亿元、3亿元、5亿元。
申报要求:
(1)企业梳理必要凭证(原始材料,自行保存),聘请第三方专业审计机构进行审计;
(2)企业提供第三方专业审计机构的审计报告,附有关年度利润表。
12-2.演唱会主办单位奖补。
补助内容:对在我市举办演唱会的主办单位给予运营补助。
申报主体:对在西安市域内举办的5000人以上的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的演唱会、音乐节且具备相应营业性演出活动合法经营资质的主办单位。
申报条件:
(1)2025年演唱会售票观众人数在5000人(含)以上的大型演唱会、音乐节;
(2)申报奖补的演出项目应经文化旅游行政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及公安部门审批,演出报批手续齐全;
(3)按照《文化和旅游部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规范管理促进演出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文旅市场发〔2023〕96号)及《西安市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管理规程(试行)》(市政办发〔2023〕105号)有关规定,落实演出活动意识形态、舆情管控、演出组织、现场安全、服务保障等各项工作。
申报要求:
(1)西安市演唱会类(含音乐节)运营奖补申报表;
(2)申报单位营业执照、营业性演出经营许可证(有效)、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如果由多个主办单位共同举办的,须出具由全部主办单位同意授权的委托书,确定其中一个符合申报条件的主办单位办理奖补申报,奖补资金分配由主办单位自行协商;
(3)申报项目的文旅部门核发的营业性演出准予许可决定的复印件、公安机关核发的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决定书复印件;
(4)票务总代理平台提供的售票规模及销售统计报表、收入印证材料等;
(5)演出票务销售结算单、在演出地的纳税申报表、完税证明等;
(6)经现场文化执法人员签字的演出日志报告;
(7)信用查询记录,申报单位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信用记录,且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结果以纸质方式留存并报送;
(8)上述(1)-(7)项提供复印件、扫描件、打印件等佐证资料须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其中(4)和(5)项须加盖申报单位及票务销售平台公章。
13.提升演艺演出效益
补助内容:对新开演且运营满一年的旅游演艺单位,每季度演出满60场次的给予补助(常态化运营满2年以上的演艺项目,不享受本政策)。
申报主体:旅游演艺企业
申报条件:截至2025年12月31日新开演且运营满一年(含1年)的旅游演艺企业;
申报要求:企业2025年度分季度演出场次证明材料、超出部分场次补助申请报告。
(八)深化融合发展激活文旅消费
14.支持“文旅+教育”创新产品
补助内容:鼓励研学机构进行产品创新,对入选国家级、省级研学实践教育基地或研学线路推荐名录的,分别给予开发主体一次性奖励。对年接待研学游客超过10万人次且列入西安市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名单的旅游景区,给予一次性奖励。
申报主体:开展研学实践教育的3A级以上(含3A级)旅游景区运营企业。
申报条件:
(1)2025年入选国家级、省级研学实践教育基地或研学线路推荐名录的3A级以上景区;
(2)2025年接待研学游客超过10万人次且列入西安市研
学实践教育基地名单的3A级以上旅游景区。
申报要求:
(1)项目的基本情况、实施方案等;
(2)2025年入选国家级、省级研学实践教育基地或研学线路推荐名录的文件;
(3)入选西安市研学实践基地名单的文件或西安市教育局发布的西安市研学教育基地汇总名单;
(4)接待研学游客数量的审计报告。
15.持续激活入境旅游市场
15-1.接待入境游客奖励。
补助内容:对我市年度接待入境团队过夜游客达到1万人次的旅行社,给予一次性奖励。
申报主体:全市旅行社。
申报条件:以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有关数据为基数,2025年度接待入境团队过夜游客数量达到奖励标准。
申报要求:
申报要求:
(1)企业梳理游客入境必要凭证(原始材料,自行保存),聘请第三方专业审计机构审计;
(2)企业提供第三方专业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附入境旅行团信息表。
15-2.入境包机奖励。
补助内容:对旅行社组织入境旅游包机在我市停留过两夜以上且单架次飞机游客150人以上的,给予奖励。
申报主体:全市旅行社
申报条件:2025年度通过包机从国外、境外直飞西安,单架次游客人数及过夜天数达到奖励标准。
申报要求:
(1)企业梳理游客入境、包机、支付、在西安区域住宿等必要凭证材料(原始材料,自行保存),聘请第三方专业审计机构审计;
(2)企业提供第三方专业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附入境包机、每机游客数量、过夜天数等信息表。
16.提升文化创意产品供给
补助内容:对企业延伸产业链条开展文创产品研发、制造、加工和搭建营销平台的,根据示范效应、实施进度、预期收益等,给予一次性补助。全力打造爆款文创产品、旅游商品,根据赛事等级、创意含量、市场转化力等,给予一次性奖励。
申报主体:我市旅游商品开发企业。
申报条件:我市旅游商品在省级以上(含省级)赛事中获得金、银、铜奖的企业。
申报要求:
(1)提供产品的创意设计、销售情况;
(2)参加赛事的获奖证书。
17.提升汉服体验消费品质
补助内容:规范提升汉服经济发展,对服务质量好、消费口碑好、年营收超过50万元且营收排名全市前十的汉服经营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
申报主体:全市汉服经营企业
申报条件:
(1)以汉服生产、租售、体验服务等为主营业务;
(2)截止2025年12月31日企业正常经营满1年以上;
(3)2025年营业收入超过50万元且营收排名全市前十。申报要求:
(1)运营单位法人登记证或运营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消费满意度情况证明材料(服务质量、消费口碑等OTA平台评价截图);
(3)企业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4)合法诚信经营,未受到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处罚、未造成负面舆情,企业所在地提供相关证明。
(九)统筹文化事业与文旅产业发展
18.推动文艺生产创新创优
补助内容:对市属文艺院团获得当年国家(省)艺术基金资助和中、省资金奖励的剧目,根据资金到位情况,市财政给予1:1配套补助。
申报主体:市属文艺院团
申报条件:申报院团应有在2025年度实际收到国家(省)艺术基金资助款项或中、省资金奖励款项的剧目。
申报要求:
申请剧目获得国家(省)艺术基金资助或中、省资金奖励的立项文件/获奖文件(立项通知书、立项协议、获奖证书等);
(2)2025年度获得国家(省)艺术基金资助和中、省资金奖励的资金到账凭证(或阶段性到账凭证);
(3)其他佐证材料。
19.扩大西安文旅IP影响力
补助内容:对兼具国际影响力、文旅传播力、消费吸引力的文旅IP,经市级相关部门认定后,给予运营主体一次性补贴。
申报主体:各区县、各开发区文旅行政主管部门,全市文旅市场主体。
申报条件:聚焦西安文化的价值引领、现代表达和时尚体验,推出的文旅产品、业态、场景、活动等价值化IP。
申报要求:
(1)须有明确的文化内涵、现实载体,具备自有知识产权和运营主体;
(2)2025年在国内外获得文旅类高等级奖项、各大媒体产生曝光量的证明材料;
(3)提供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的证明IP价值转化的营收数据、消费(旅游)人次等专项报告;
(4)项目申报书(包括:立项资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实施方案、项目合同、已投入资金明细表和资金支付凭证、资金来源资料及相关会议纪要等)。
20.激发文旅体创新活力
补助内容:对举办、承办重大文旅活动的,根据活动规模、示范效应及带来的社会经济效益等,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支持。
申报主体:各区县、各开发区文旅行政主管部门。
申报条件:2025年度举办或承办的重大文旅活动,且活动规模、示范效应和社会效益显著的。
申报要求:项目基本情况、立项资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实施方案、项目合同、2025度财务审计报告、已投入资金明细表和支出的相关凭证、资金来源资料及相关会议纪要、结项报告等佐证材料。
(十)文化事业建设奖补标准
21.提升公共文化服务能级
21-1.支持公共图书馆、文化馆提升等级。
补助内容:对首次获评国家一、二、三级馆的图书馆、文化馆,分别给予元一次性奖励;对已评定且晋升上一等级的图书馆、文化馆,按照差额予以奖励。
申报主体:各区县、各开发区公共图书馆、文化馆运营单位。
申报条件:在全国新一轮图书馆、文化馆评估定级中获评国家一、二、三级馆的。
申报要求:
(1)各区县、各开发区文旅行政部门申报报告;
(2)获评证明材料(文旅部评定的文件);
(3)已评定的奖励领取证明材料。
21-2.支持公共文化示范创建。
补助内容:对获评为国家、省级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的区县(开发区)、镇(街),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对入选国家级、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优秀示范案例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
申报主体:各区县、各开发区文旅行政管理部门;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等公共文化机构。
申报条件:
(1)2025年度,被文旅部、省文旅厅命名的民间文化艺术之乡;
(2)2025年度,被中、省评定的优秀示范案例。
申报要求:
(1)获评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各区县、开发区文旅行政部门申报材料;获评为国家、省级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的命名文件;
(2)入选优秀示范案例:入选证明材料,国家级、省级命名文件等。
21-3.支持群众文化品质提升。
补助内容:鼓励群众文化活动创新形式载体,对承办国家级、省级群众文化活动的区县、开发区文旅部门,按照上级奖补资金的10%给予配套补助。对获得国家级、省级“群星奖”的项目主创单位,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
申报主体:各区县、开发区文旅行政部门,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等公共文化机构。
申报条件:
(1)承办2025年国家级、省级群众文化活动的区县、开发区文旅行政管理部门;
(2)获得文旅部第二十届“群星奖”、陕西省第十一届艺术节“群星奖”项目的主创单位。
申报要求:
(1)承办群众文化活动:中省活动文件、下达资金文件、活动方案、活动照片、宣传报道、项目审计报告等;
(2)获得“群星奖”:各区县、各开发区文旅行政管理部门的申报材料、文旅部、省文旅厅评定文件等。
21-4.建设新型公共文化空间。
补助内容:对各区县、开发区建设的“城市书房”,正常运营满一年后,按其核定总投资的30%进行补助。
申报主体:各区县、各开发区文旅行政管理部门,公共图书馆等公共文化机构,建设城市书房的企事业单位。
申报条件:截止2025年12月31日,建成并正常运营满1年(含1年),未获得相应补助的城市书房。
申报要求:
(1)各区县、开发区文旅行政部门申报材料;
(2)城市书房评审情况汇总表;
(3)项目资料(包括城市书房项目立项资料、实施方案等);
(4)验收资料(城市书房验收报告书、评审事项表,项目决算报告或支付凭证,项目审计报告等);
(5)照片(含书房标牌、免费开放标牌、服务内容、外立面、室内、书架、设施设备、图书等);
(6)其他证明材料(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
22.提升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水平
22-1.给予首次列入省级、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项目奖励。
补助内容:对2025年度我市首次列入陕西省第八批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的给予一次性奖励(已于2025年度获得首次列入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奖励的给予差额奖补)。2025年度首次列入市级第七批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奖励的,给予一次性奖励,已奖励的不予重复奖励。
申报主体:列入陕西省人民政府公布的第八批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项目保护单位、西安市人民政府公布的第七批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项目保护单位。
申报条件:首次列入陕西省人民政府公布的第八批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西安市人民政府公布的第七批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的。
申报要求:
(1)陕西省、西安市政府公布的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正式文件;
(2)申请奖励资金的用途(主要用于非遗项目的抢救保护、传承发展、记录保存、宣传传播)及绩效报告。
(责任处室:非物质文化遗产处电话:67098121)
22-2.给予市级非遗代表性目录开展记录保存工作的补贴。
补助内容:对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开展记录保存保护工作的,每个项目给予一次性补助。
申报主体: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项目保护单位。
申报条件:
(1)已列入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和代表性传承人名录,代表性项目处于濒危状态或代表性传承人年满70周岁以上的、不满70周岁但体弱多病的;
(2)拟采用数字多媒体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全面、真实、系统地记录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或代表性传承人掌握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丰富知识和精湛技艺。
申报要求:
(1)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濒危状况说明;
(2)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记录工作必要性,包括但不限于年龄证明、医疗证明等佐证资料;
(3)各区县、各开发区文旅行政管理部门审核材料。
三、补助方式
2026年促进西安市文化旅游体育娱乐产业高质量发展支持政策项目补助采取直接补助和以奖代补形式。对经评审符合条件的项目,按标准直接补助。以奖代补项目,按照项目实际投资额一定比例予以补助。
四、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申请报告和项目文本两部分,由各区县、各开发区文旅、财政部门联合报送。其中,申请报告(一份)及项目文本(一式三份)需同时提交电子扫描版(PDF格式)和纸质版。
(一)申请报告
由正文和附件组成,正文包括申报项目情况及申报资金情况。附件部分构成,其中附件1、附件2、附件4、附件5及其他佐证资料由项目申报单位填写,附件3由申报项目所在各区县、各开发区文旅行政管理部门填写。
(二)项目文本
1.直接补助类项目
(1)项目单位有关材料: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即信用中国官方网站下载的信用报告),2025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企业提供财务状况说明书);所在区县文旅部门出具的企业和其主要负责人及企业分支机构审核期限内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未引发重大社会负面舆情或被列为失信主体及联合惩戒对象;未受到除警告、通报批评及罚款金额小于5万元(含5万元)以外的行政处罚的证明材料.
(2)项目有关材料: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实施方案;项目的立项、规划、建设等审批手续、项目资金来源资料和支出的相关凭证合同或其他项目实施的合规性证明材料。
(3)项目完成情况材料:项目竣工验收报告;项目决算报
告或结算支付凭证等材料。
(4)申报单位关于申报材料真实性、完整性的承诺书。包括申报文件、项目基本情况,以及本申报指南每条政策要求的相关申报材料。
2.以奖代补类项目
(1)项目单位有关材料: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即信用中国官方网站下载的信用报告);2025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企业提供财务状况说明书);所在区县文旅部门出具的企业和其主要负责人及企业分支机构审核期限内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未引发重大社会负面舆情或被列为失信主体及联合惩戒对象;未受到除警告、通报批评及罚款金额小于5万元(含5万元)以外的行政处罚的证明材料。
(2)项目有关材料: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实施的合规性证明材料;项目资金来源资料、已投入资金明细表和支出的相关凭证合同的证明资料等。
(3)项目完成情况材料:根据项目类型,提供项目创建成功批复文件,或项目完成的证明材料,或达标的证明材料。
具体申报资料以各项政策中具体申报要求为准。需要提交审计报告的项目,建议优先选用《西安市财政局关于2025-2027年度西安市行政事业单位聘请会计服务审计服务框架协议入围供应商有关事项的通知》(市财函〔2025〕472号)中入围供应商。
五、申报、审核及资金拨付程序
(一)项目申报
申报项目采取纸质材料和财政云项目库网上申报同步进行。按照属地化原则,由项目单位向项目所在各区县、各开发区文化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申报,各区县、各开发区文化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初审后,联合上报市文化旅游局。
1.线上申报程序:项目申报单位(企业)进行用户注册,建立账号---选择“申报用户”端口登录系统---录入项目信息、上传相关批文资料---报送各区县、各开发区文旅行政管理部门审核---报送各区县、各开发区财政部门审核---报送市文化旅游局审核---报送市财政局。
部门用户(政府电子政务网用户)登录网址:<http://10.77/>18.66/ezweb/。
社会用户(企业和个人)登录网址<http://czyxmk.sf.gov.cn/)>进行注册和申报(建议用谷歌浏览器登录)。系统会将项目信息同步到财政云内网系统进行审核,并将结果反馈到互联网系统。
2.材料申报程序:申报单位在线上申报的同时,向项目所在各区县、各开发区文化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提交申报资料,各区县、各开发区文化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对项目进行初核后,向市文化旅游局提交申报报告。
(二)项目审核
1.项目审核。根据各区县、各开发区文化旅游行政管理部门
和财政部门的申报情况,市文化旅游局项目牵头处室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必要时,也可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提出补助建议。
2.审计复核。由市文旅局财务处组织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牵头处室审核的项目进行全面审计复核,以最终审计复核结果和资金规模拟定补助项目和资金。
3.项目审定。在企业申报、区县(开发区)文旅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初审、市文旅局相关处室审核及专家评审、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全面审计复核的基础上,由市文旅局财务处形成补助项目和资金建议提交市文化旅游局党组会审议并商市财政局同意,
(三)资金拨付
由市文旅局将奖补资金计划报市政府审批后,由市财政局根据市政府审议决定拨付资金。
六、申报要求
(一)严把申报质量。申报项目应具有必要性,经济社会效益良好,示范带动作用明显。项目内容符合申报要求,申报材料完整、真实,不全者不予申报。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26年4月25前,过期将不再受理。
(二)严格网上申报。项目申报单位要及时将项目信息录入“财政云项目库”。各区县、各开发区文旅、财政部门要通过内网及时审核上报属地项目单位项目库信息,并严格按照时间要求提交。
(三)严密项目评审。各区县、各开发区文旅、财政部门要
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开展项目初审工作,对申报项目的基础信息、项目内容、各项审批手续、绩效目标等进行事前评审,并对评审结果负责。
(四)严守保护红线。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和文物保护红线,全面审查项目的合法合规性和真实性,突破红线、手续不全的一律不得申报。
(五)严抓责任落实。各区县、各开发区文旅部门及财政部门作为申报工作第一责任人,要逐项对照申报要求,严格项目材料审查,杜绝问题项目申报和问题行为发生。项目出现违规违法问题的,将取消项目实施单位不少于3年专项资金申报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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