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农业强镇样板 !2026年大邑县特色农业产业强镇项目申报时间流程和条件补助!为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加快农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集聚资源培育壮大地方特色优势农业,提升镇村农业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产业化发展水平,现启动大邑县 2026 年特色农业产业强镇项目申报。项目聚焦特色种养、农产品加工、冷链仓储、农旅融合、品牌培育、经营主体壮大等重点方向,择优扶持基础条件好、产业特色鲜明、带动能力强的乡镇及经营主体,通过政策扶持、项目倾斜、资源集聚,打造特色农业产业集聚高地,示范引领全县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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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邑县特色农业产业强镇项目申报时间
请各相关主体对照实施指导意见有关要求,积极申报。于5月9日17:00前,将《2026年特色农业产业强镇项目申报书》纸质及word版报送至大邑县农业农村局新经济科。
2026年特色农业产业强镇项目实施指导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三农”工作重大战略部署,按照《成都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成都市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建圈强链培育方案的通知》(成农办〔2025〕69号)精神(以下简称《通知》),加快推进成都市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建圈强链,聚焦我市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壮大产业市场主体,推动农业产业全链条发展,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建设思路
以建圈强链为抓手,围绕畜牧、粮油、蔬菜、水果、茶叶、水产、食药同源7大类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培育壮大链主企业,积极发展链属企业,引领带动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各类市场主体,促进产业链各环节联合发展,提升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和全链条综合效益。通过实施产业强镇项目,发展原料生产、农产品加工、科研技术等主导产业上下游,支持市场主体,带动农民就地就近就业增收,促进打造综合效益突出的农业产业强镇。
二、申报范围
区(市)县围绕7大类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布局,因地制宜择优推荐项目1个(项目需明确1个产业方向,且聚焦单个品类(不得笼统为粮油、畜禽、水果、水产等))且已纳入局项目储备库。近两年发生重大农业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问题,发生各类耕地“非农化”、基本农田“非粮化”问题,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严重挤占挪用涉农资金等重大财政资金违纪违规事件,被省级及以上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市场监督管理或财政等部门通报,以及被审计署、审计厅审计报告点名的实施主体不得申报。
三、实施主体
项目实施主体可为涉农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当地农业部门要组织开展尽职调查,尽职调查应涵盖实施主体基本情况、财务状况、经营现状、信用状况、联农带农情况等内容,尽职调查报告作为申报材料的必备要件。
四、建设内容
(一)建设高标准生产基地。围绕市场主体发展需求,下沉到镇域、延伸到乡村,采取自建、联建或订单合作等方式,对优势特色产业生产基地开展设施化、标准化、数字化、智能化、生态化等改造升级,形成企业稳定优质的加工原料基地。
(二)提升农产品加工能力。围绕提升市场主体能级、营业收入和带动能力,支持市场主体开展特色产品精深加工,对新(改、扩)建农产品加工生产线予以支持,提升加工产能。同时支持市场主体发展清洗分拣、剥皮研磨、压榨过滤、烘干储藏、杀菌消毒、分级分割、产品包装等产地初加工,干制、腌制、酱制、发酵、膨化等传统食品加工。
(三)协同攻坚关键共性技术。围绕消费市场需求趋势,创新研发“拳头产品”“爆款产品”。支持企业和科研单位牵头,组建科技创新研发平台,采取定向委托、联合攻关等方式,开展突破性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研发,以及加工新工艺、新设备、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小试、中试验证和产业化应用,提升优势特色产业科技支撑和创新驱动水平。
五、申报条件
(一)产业优势明显。申报项目要符合《通知》精神要求,相关特色产业在全市乃至全省地位突出,发展潜力大。
(二)地方支持强劲。申报项目内容为区(市)县重点支持产业发展方向,制定有相关中长期发展目标,有土地、环保、财政、金融和人才等方面的支撑政策,企业有明确的筹资方案。
(三)联农带农紧密。实施主体联农带农富农机制健全、作用明显,通过土地流转、就业务工、带动生产、帮助产销对接、资产入股、收益分红等各种方式,带动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群众共同发展。加工企业应优先就近就地采购原料,能让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户等分享产业发展增值收益。
(四)项目准备充分。项目前期工作准备充分,项目建设必需的规划、用地、设计、环评、用水用电、安全生产等已完成相关部门的审批。
六、资金补助标准
市级财政补助资金根据区(市)县优势特色产业链条特性和发展现状,坚持突出重点、补齐短板、分类支持,引导撬动社会资金投入比例不低于1:3。项目建设内容以农产品生产、加工、研发等能形成固定资产的环节为主,每个项目总投资不低于160万,直接安排到实施主体的补助资金不超过该项目实施主体投资的30%,同时每个实施主体市级财政补助资金不超过160万。项目资金可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等支持方式,同一建设内容不得重复享受农产品加工、千亿级优势特色农业产业项目等其他中央、省、市级财政补助资金。
七、立项程序
(一)区(市)县推荐。相关区(市)县农业农村局要围绕当地主导产业,充分发挥镇村及农业园区能动性,特别优势特色产业发展需求,在功能布局、技术路线、建设内容上评选出相关申报项目,项目申报的财政资金要明确安排到主体、到环节、到具体实施内容。
(二)市级评审确定。市农业农村局按照有关支农专项资金项目评审工作管理办法组织预审,相关区(市)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按照市局出具的《预审意见书》,完善项目实施方案后以正式行文上报市局备案。项目方案备案后,因客观原因项目实施方案需要重大变更(调整)的,按原程序报市农业农村局备案。
八、相关要求
项目财政资金不得用于建设楼堂馆所、市政道路、农村公路、景观设施等“负面清单”内容。项目建设内容需要在2026年底前完成。区(市)县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支出,确保在2026年底前将下达的市级财政补助资金全部支出。对挤占挪用市级财政补助资金的,一经发现,将予以通报,并收回补助资金。
请各区(市)县严格按照指导意见,夯实项目前期工作、做实项目实施方案,做好项目申报备案工作,并于5月15日前将项目申请备案报告、实施主体盖章的实施方案及相关佐证材料等通过一体化平台报送市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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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家、省、市各类政府资助类项目申报;
二、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认定、科技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专利软著知识产权申报;
三、国家、省、市各类企业荣誉资质申报;
四、国家、省、市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科技成果评价、工业设计中心、非遗、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绿色工厂、大数据企业、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各类标准、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科学技术奖、规上、老字号、新产品等研发平台创建辅导、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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